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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在中国打拼 艰辛谁人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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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季宽北京特稿)北京“新光天地”爆发经营纠纷,台湾新光三越经营团队的努力一夕之间化为幻影,一位在苏州的台商听闻之后的第一个反应是:台商爹不疼,娘不爱,甘苦谁人知。

这位台商表示,“新光天地”的经营权被中国大陆的合作方三下五去二就拿走,这种事情他听得太多了。在中国大陆因合资铩羽而归的惨痛事例不胜枚举,只是规模没有新光三越这么大。台商在台湾被人排挤,在中国大陆被人觊觎,辛苦有谁能体谅。

他指出,在中国大陆投资一定要注意公司的主控权要操在自己手里,而且一开始就要立好框架,就像两岸关系一样,不能按照别人的框架走,那样最后一定会被限制得死死的。像新光三越与北京华联集团的合作,可谓先天不良,因为新光三越在合作的结构中,只有占百分之五十的股权,总经理虽然是台方,但董事长却是大陆方,这样子新光三越就很难脱离对方的左右。

他认为,在中国大陆做生意也要了解对方的文化,像新光三越可能就忽略了“一山难容二虎”的古训,“新光天地”既有吉小安,何能容吴昕达。即使事发之后,台商之间还有人认为吴昕达作为总经理,才是“新光天地”的实权人物,这种说法在中国大陆商场如官场的人际环境中,实在很容易招忌。

同时他也指出,中国的文化中历来不容功高震主,吴昕达率新光团队,在短短时间内打造了高水准的“新光天地”,引进了不少世界性品牌,这种绩效本来应该受到表扬才对,但怎么会落得被批评得体无完肤的结果?但如果了解“卧榻之旁岂容他人酣睡”的教训,想一想有多少历史名臣在功成之后无法全身而退,就不难想见,即使是一个总经理也有他的生存之难。

至于双方的经营纠纷,这位台商说,有纠纷应循法律途径或协商解决,怎能像媒体所说用那些办法夺权,这样叫人怎么放心在中国投资呢?

总之,这位台商说,如今的中国大陆人人向钱看,台商不管在台湾生意做得有多大,进入中国还是要小心谨慎,在两岸目前没有投资保障协定的情况下,一切只有好自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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