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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费案卷证 台总统府补核定为机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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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8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项程镇/台北报导〕总统府针对国务机要费案有大动作!

据了解,承审国务机要费案的台北地方法院合议庭,昨天开庭前的中午休息时间,收到由总统府秘书长叶菊兰具名的公函,内容是陈水扁总统“补核定”国务机要费案的相关卷证为机密资料,要求合议庭根据大法官会议释字第六二七号解释,及国家机密保护法的规定,返还本案卷证给总统府,以免影响总统的国家机密特权和机密外交。

府促返还卷证 合议庭未裁示

对此,合议庭昨下午秘密庭讯时,未当庭做出裁示,仅要求检辩双方表示意见,还谕知两造如有其他意见,应在下次开庭9月14日前以书状提出,以利合议庭就相关法律问题做出决定;陈总统曾在6月底发函合议庭要求返还卷证,但合议庭一直未做裁定。

有法界人士认为,依检方一贯立场,将倾向认定总统的核定程序不合法,因为总统对国务机要费案的核定机密程序,是否根据国家机密保护法的规定处理,目前还有争议,检方似乎看不出总统已依法核定,因此可能反对返还卷证。

不过,前总统府副秘书长马永成和前总统办公室主任林德训的辩护律师团,支持将本案卷证返还总统府;律师团成员李胜琛主张,总统的国家机密特权是宪法层次的问题,不应被位阶较低的国家机密保护法所拘束,现在总统愿意补核定机密资料,合议庭应面对这个问题,不该再闪躲。

据指出,总统府公函中,主张总统有权运用国家机密特权从事机密外交,不受国家机密保护法的限制,但为避免争议,因此依国家机密保护法第七条和第十二条规定,核定本案相关卷证为涉及国家安全情报来源或管道的国家机密,应永久保密。

据了解,总统核定的机密资料有两大部分,分别是国务费支出凭证(包括支出传票和支出名单 ),及卷证十到十二的对外机密工作资讯;被告马永成和林德训昨天皆出庭应讯,下次庭讯将提示二人涉案卷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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