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驻泰代表处受理台缅双籍与缅籍人士结婚面谈

人气: 5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1月1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佳霏台北十五日电)外交部提醒民众注意,缅甸政府法令规定,缅籍人士不得与外国人结婚,因此,未同时具有缅甸国籍的台湾民众若嫁娶缅籍人士,婚姻属于无效。外交部并指出,具备台缅双重国籍人士与缅籍人士的结婚面谈与依亲签证申请,即日起可到驻泰国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洽办。

由于缅甸政府严格禁止缅国人民与外籍人士结婚,且缅甸外交部自去年二月起停止验证该国单身证明,外交部呼吁民众注意,纯粹台湾国籍人士想要与缅籍人士结婚者,无法取得缅甸的单身证明文件,返台办理结婚登记。

外交部说,驻泰代表处受理台缅双重国籍人士与缅籍人士的结婚面谈与依亲签证申请,主要是解决出生在缅甸,之后来台就学、就业依法取得中华民国国籍者,与缅甸人士结婚的法律问题。

具有台缅双籍人士想要与缅籍人士结婚者,可用缅甸籍身份返回缅甸境内办理结婚登记,由结婚双方当事人向缅甸法院办理结婚登记,之后再分别办理“婚姻状况宣誓书”,经驻泰国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验证后,再到台湾户政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依据台湾的“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规定,婚姻成立要件,双方当事人均须分别具备其本国法所规定的婚姻成立要件,其婚姻才算是有效成立。

外交部表示,未同时具有缅籍的台湾国籍人士与缅籍人士结婚者,因这种婚姻依缅甸法令属于无效,日后如果一方当事人在台湾提起婚姻诉讼,其婚姻关系也难认定属于有效婚姻,将严重影响当事权益。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