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岳散人:与西北风和酒一起过年

五岳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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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27日讯】相信好多人对于当年商品匮乏时期的某种销售行为至今还深恶痛绝,那就是搭售。记得最离谱的是香烟。北京有种牌子叫做“金健”,想买两盒过瘾是吧?请另外加钱买两盒“友谊”。当年抽烟的人都知道,“友谊”这个牌子放了过多的香精,旁人闻起来奇香扑鼻,抽烟的人抽起来那是苦不堪言。

搭售这种东西可未必在香烟上体现。报载,海淀区上地邮局职工他们需要在工作之外,推销一种名为“龙行天下”的“邮政专供酒”。上地邮局的领导要求每名职工必须卖出一箱酒,这种酒每瓶60元左右,一箱共6瓶。领导还说了,如果推销不出去,他们也要自己掏钱买下来。恐怕谁也没听说邮政员工的工作范围里有推销酒类这个项目,而且投递员推销还有可能,连分拣局也被派了任务,就实在是不知所谓了。我们知道,分拣局的工作是把信件分拣出来,他们完成这个任务的手段恐怕是只能自己消化了。

要是说邮政局在培养北京的酒鬼队伍肯定是不太靠谱,这种强制让员工推销的方式,其实就是另外一种搭售,是跟他们的工作或者收入一起“推销”给员工的。你不是想继续保证自己的饭碗或者奖金工资吗?请去把酒卖出去,不然你就自己买下来。当别人都在琢磨年终奖有多少的时候,有些人要琢磨怎么少扣钱了。

如果说我还对生活有那么点常识的话,可以大致把这件事产生的流程归纳一下。这种酒我从来没听说过,卖得却不算便宜。这应该是邮政部门与该酒厂做的合作项目,其中很大一部分利润是要返还给邮政部门的。但相信没几个人会去花钱买这种既没有多少知名度、又很贵的酒,于是强行摊派就成了必然之理——您说,邮政局又不是烟酒专卖的店铺,谁去寄信的时候顺便买酒呢?

问题是摊派销售任务也就罢了,实在卖不出去把酒退回去也行。可员工推销不出去就要自己买下,纯粹是从自己员工的口袋里往外掏钱嘛。表面看上去这算是羊毛出在羊身上,但这些酒还是需要进货成本的吧?这不仅仅是从邮政员工的口袋里往外掏钱,而是用邮政员工的钱最终富裕了该酒的生产商么?邮政在销售里分得的利润是“猪八戒啃猪蹄、自残骨肉”,而用来分给酒厂的利润,则纯粹是胳膊肘往外拐了。

我想,其中的原因无非这么几个:其一,某些领导想要多种经营的业绩,以便写好年终总结;其二,虽然从邮政员工口袋里掏了钱出来,只要业绩上去了,不妨把年终奖提高一些,再返还回去。另外还有一点我不好说,那需要纪检部门去调查。

但不论怎么说,这件事的本质没有变,利用自己的权力,以工作或者其他东西强迫搭售,就是一种变相的剥夺。这种剥夺本来至少从“盗亦有道”的道义上说,都应该是对外才好,对内都要这么开刀,干脆去抢劫算了,还从事邮政业务做什么?

每到年根儿底下,总是有这些或者那些的花样出来。猪肉都快吃不起的时候,还要这么剥夺自己的手下以求政绩或者其他个人利益,良心何在?难道真的让这些员工用西北风与这种酒过年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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