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月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唐佩君台北六日电)行政院经济建设委员会表示,虽然农村改建条例草案送立法院审议未获通过,但政府仍将推动农村改造建设,其中在改善公共设施方面,2008年度已编列新台币19.8亿元,目前有17个县市合计 192个社区已提送2008年优先改善地区计划,将尽速完成计划审查及经费核定。
政府为推动城乡发展,塑造让人想回归农村的生活环境,2007年 6月将农村改建条例草案送立法院审议,且行政院也核定“农村改建方案”,虽然立法院未审议通过农村改建条例,但有些核定方案今年仍要继续推动。
经建会表示,行政院核定的农村改建方案最主要项目包括改善农村公共设施、补贴乡村地区私有住宅修缮及兴建开发田园社区等,其中在改善农村公共设施及住宅修缮或兴建方面有明确进度。
经建会说明,政府在2008年度编列19.8亿元投入改善农村公共设施,预计每县市遴选若干优先示范地区,目前有17个县市合计 192个社区提送2008年优先改善地区计划,政府将尽速完成计划审查及经费核定。
此外,在住宅修缮或兴建补贴方面,2008年度编列7.8 亿元,政府将对平衡城乡发展展开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