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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费加征营业税 台环署:环保局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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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14日讯】(大纪元综合报导)垃圾费随水费征收已经施行多年,台湾自来水公司每年从中获得“手续费”约新台币2亿4千万元,今年起要被加征5%营业税,环保团体忧心这笔费用会转嫁全民。环保署昨天表示,5%营业税将由地方环保局支付,绝不会转嫁到民众身上。

目前除了台北市外,全台垃圾费收费方式都是由自来水公司帮忙代收,水公司再从中收取5%的手续费。

但在税赋公平原则下,财政部认为自来水公司代收属于劳务服务,依法必须从5%手续费中课征5%的营业税,因此自今年起须征5%营业税,不过,水公司却反映光是通知单的电脑程式修改,成立收费窗口与邮资负担等部分,替环保署代征收清除费是件划不来的苦差事。

基于水公司代征收垃圾清除费必须支付一些固定成本,而且随水费征收的垃圾处理费用已经七年没有调整,早已不符合成本,最后,环保署同意依政府采购法规定,5%营业税将由地方环保局支付,绝不会转嫁到民众身上。如果以水公司收费新台币100元来说,水公司扣除手续费与5%的营业税后,才会将剩下的 94.75元交给地方环保局。

据估计,1年要因此多支出1,200万元,全台各乡镇市1年平均要多付出2、3万元。

陈长裕表示,目前垃圾费随水费征收的县市,以垃圾进掩埋场来说,民众每度水需缴交2.9元垃圾费,但如果是垃圾进焚化炉的县市,每度水需缴3.7元,这项费率已经7年多未调整。由于自来水公司的代征清除处理费必须支付一些固定成本,垃圾随水费征收制度已经实施 10多年,环保署担心如果水公司不愿代收,未来垃圾费收费恐怕会有问题,因此决定从各县市环保局支付扣款。

至于环保团体长期批评垃圾费随水费征收不环保又不符公平正义原则,陈长裕表示,垃圾费随水费征收是最节省人力,花费最少的方法,实施后逐渐发现不符环境公平原则,已逐步调整,除台北市已全面实施垃圾费随袋征收外,包括台北县深坑乡、台中县石冈乡等都已在试办垃圾费随袋征收,未来希望全国都能实施。◇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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