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行政霸权欺凌国会 藐视宪政分际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11月14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黄维助/特稿 江陈会签署的四项协议是否涉及修法,行政、立法两院争论不休,但切莫小觑这次两岸相关协议的适法争议,引爆的不只是两院歧见之争,而是“行政霸权”凌驾立法权,牵动足以摧毁台湾民主法治根基的一场宪政风暴。

两岸关系条例第五条明定,“协议内容涉及法律之修正或应以法律定之者,协议办理机关应于协议签署后30日内报请行政院核转立法院审议”;法理至明,只要协议内容与现行法令相抵触,行政部门就应主动提案送国会审议。

连日来,包括立法院长王金平、法制局及在野党,均提醒行政部门,此次协议涉及修法范畴涵盖商港法、两岸条例、营业税法及所得税法等,王金平更以国会议长身份,高分贝警告行政部门不能“便宜行事”。

正因行政院应本于对立法院负责的宪法意旨,尊重立院对国家重要事项的参与决策权,一切依法行政,此属行政、立法两权的宪政分际,是极严肃的宪政课题,但现在却公然上演行政霸权凌驾立法权的荒谬戏码。

行政部门对发自国会系统的警语充耳不闻,自始至终主张四项协议均不涉修法,部分官员甚至指称可依相关行政命令排除适法争议,展现悍拒配套修法的强硬姿态。

倘若此次立院容许行政部门自行解释法令,明明协议内容已抵触商港法悬挂国旗的规定,但一句行政命令授权就可凌驾法律,连象征国家主权的船舶悬挂“国旗”的法律规定,都可迳以行政命令排除适用,台湾还能称为法治国家吗?那立院干脆关门大吉好了。

面对恣意妄为的行政部门,朝野立委均应挺身捍卫立法权,尤其蓝委也属立院一份子,对于行政系统藐视国会的嚣张行径,蓝委难道也要自我矮化、护航到底,成为践踏国会尊严的帮凶?

(http://www.dajiyuan.com)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