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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居留证新移民 可领消费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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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4日讯】〔自由时报记者罗添斌/台北报导〕马英九总统昨提出外籍配偶可以领取消费券的政策方向,内政部表示,政府已规划包括受刑人、获居留权的外籍人士及中国与外籍配偶,以及11月30日以前出生的婴儿均可领取;其中,获依亲居留、长期居留的中国配偶,及持有外侨居留证、外侨永久居留证的外籍配偶,约十五万余人可领消费券,这部分的预算约新台币五亿五千万元。

内政部规划 受刑人也能领

至于人在国外的国民是否可以领取,内政部次长简太郎明确指出,只要是在国内有户籍的我国国民,包括驻外外交人员及台商、侨胞等,都可由家人或委托他人代领。

简太郎表示,内政部经与陆委会讨论后,目前规划限于持有“居留证”的新移民才能领取消费券,也就是说,仅取得“团聚证”的中国配偶将不在发放范围内。

陆委会副主委刘德勋指出,目前还未领取身份证的中国配偶约十一万四千人,其中长期居留者约三万人、依亲居留的约五万一千人,另因团聚留在台湾的有三万三千人。

行政院今将通过相关实施方案,内政部长廖了以表示,消费券发放规划将分两阶段,第一波在新年前选适当的一天发放,依投开票所模式,预估领取比率约六十五至七十%;第二波则于元宵节后启动,可再次刺激景气,发放点将移到邮局。

廖了以说,消费券发放将以“便民、快速、安全”为原则,希望在最短时间内、以最快速方式分发到民众手中。以往办理一次投开票的花费不只新台币一亿元,如确定采投开票所模式发放消费券,行政费用将纳入特别预算。

对于新年前消费券发放点转为投开票所模式,廖了以说明,邮局几乎都位于各地商业中心,如果消费券全部在邮局发放,可能造成在过年前长达八天邮局附近的交通打结。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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