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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院党共识 消费券先立法盼新年前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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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佳霏、黄瑞弘台北23日电)府院党今晚协商确定,发放消费券的特别条例与预算将与整套振兴经济新方案分割处理。新闻局长史亚平说,希望发放消费券能单纯处理,争取立法时效,赶在新年前发放。

总统马英九晚上召集行政院长刘兆玄、立法院长王金平、中国国民党主席吴伯雄及国民党秘书长吴敦义等人协调,确定发放消费券的立法及特别预算案从整体振兴经济新方案抽出,优先处理。与会者转述,会中并无提及消费券发放对象扩大以及救车市等产业再造议题。

史亚平与总统府发言人王郁琦会后在新闻局召开记者会。史亚平说,为让全民过好年,确保农历年前领到消费券,并考虑立法议事规则及流程,总统府、立法院和党团一致赞成,在消费券发放的预算与立法程序部分,会分割处理,以免节外生枝,让事情能单纯处理。

王郁琦表示,因立法程序问题,马总统非常支持行政院和立法院建议,也就是消费券和扩大公共建设两案分割处理,希望让民众在农历年前拿到消费券,符合民众期待。

史亚平说,明天的行政院临时院会将通过两项特别条例,一项是发放消费券特别条例案,一项是有关扩大公共建设的特别条例案;立法院可优先审议发放消费券特别条例案,在12月底前完成立法程序,赶上农历年前发放的预计时程。

她指出,中长期的4年扩大公共建设特别条例案,因项目较多、内容复杂,若与消费券发放的特别条例案一起送到立院,会拉长审议时间,很可能无法在年底前完成立法程序,影响消费券预计发放的时程。

史亚平说,上述两案特别条例分别经立法院通过后,行政院会把发放消费券特别预算案及扩大公共建设特别预算案,尽速送立法院审议;不过,消费券发放方案的预算规模会比原先估计的829亿元增加一些,包括消费券印制费、增列新移民等发放对象的预算,以及仿照设置投开票所发放等行政费用。

为振兴经济,行政院上周提出“振兴经济新方案”,包括总规模达新台币829亿元的消费券发放及4年投资规模达4000亿元的扩大公共建设等项目。按照行政院原先规划,政府希望以包裹方式送立法院审议特别预算,4年总预算约需50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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