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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赠长鬃山羊 农委会改口要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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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5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钟丽华/台北报导〕中国赠送猫熊和珙桐(即鸽子树 )给台湾,台湾也将回赠长鬃山羊、梅花鹿,双方明将签定两岸互赠珍稀动植物协定,不过,台湾长鬃山羊属于保育类野生动物,依法输出须审查同意,但农委会先前表示“无须审查”,保育团体昨批评农委会为政策护航、睁眼说瞎话。

农委会林务局昨晚改口坦承,内部作业疏失,先前对法令做出错误解读,长鬃山羊输出确实须依法审查,双方明日将仅是签约,不代表就可以输出;到底台湾长鬃山羊能否被当成礼物送到中国?恐将出现变数。

梅花鹿非保育类野生动物,但台湾长鬃山羊是台湾特有种,也是台湾唯一的野生牛科动物,农委会已正式公告为“珍贵稀有保育类野生动物”。

林务局副局长李桃生原表示,动物园拟交换给中国的是人工饲养繁殖个体,依野保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人工饲养、繁殖之野生动物须经中央主管机关公告才适用,但台湾长鬃山羊不在公告之列,因此输出无须农委会同意。

不过,事实上,农委会公告的“适用野生动物保育法之人工饲养、繁殖之野生动物种类”,在牛科中就有台湾长鬃山羊(Capricornis crispus swinhoei ),台湾动物社会研究会主任陈玉敏质疑“不用审查是因为输出到中国等同国内吗?”农委会无视于白纸黑字的规定,想“未审先决”。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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