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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再生案60万农户受惠 蓝支持绿吁周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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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周永捷台北14日电)立法院15日将审查“农村再生条例草案”,规定由政府编列新台币1500亿元基金,农村社区自行拟定再生计划,预计可嘉惠逾60万农户。蓝营支持此案,绿营呼吁应有周详配套。

立法院经济委员会15日将审查行政院提出的“农村再生条例草案”。行政院在提案说明中指出,由政府编列1500亿元农村再生基金,在条例通过后,分年编列预算,执行农村再生计划,届时将可照顾4000个农村及60万以上的农户。

草案规定,农村再生计划是以农村社区为计划范围,由农村社区在地组织或团体,依据居民需求,自行拟订计划,经主管机关审查核定后补助社区进行整体环境整建、公共设施、个别宅院整建、产业活化及文化保存等建设。

在土地弹性利用上,草案规定,农村聚落闲置与疏于管理的公有土地,得配合农村再生计划,实施空间活化再利用;农村社区因发展需要,须将既有乡村区建筑用地扩大者,应以已核定的农村再生计划为基础,透过区段征收、土地重划或协议价购等方式办理。

草案也规定,主管机关得就生产与生活空间共同规划,实施整合型农地整备,并鼓励社区居民办理共有土地或祭祀公业土地规划或改建,以及鼓励农村住宅使用具有地方特色的建筑图样。

国民党中央政策会执行长林益世受访表示,“农村再生条例草案”反映基层民众的声音,也有助各地农村在传统农业外,发展诸如休闲农业、观光农业的另一项生机;加上此案是总统马英九竞选时的重要政见,也是行政院力推的重大法案,党团将全力支持。

民进党团副干事长潘孟安说,此案在大方向上是正确的,民进党政府时代就已提出相关法案。不过,他认为行政院及国民党团版本的草案,以社区、团体做为农村再生计划的单位,规划上易流于支离破碎;且祭祀公业土地改建须有完整的配套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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