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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冲:告知金融机构连动债9态样法律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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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明宗台北3日电)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冲今天表示,金管会日前已将连动债分为九种态样,将告知金融机构这些态样的法律思维与性质。

陈冲上午到立法院拜会院长王金平前,接受媒体访问关于民众与银行的连动债纠纷时说,从总体面看,以“雷曼兄弟公司”的连动债为例,全台大约新台币800亿元,金融机构拿了约400亿元,卖给客户约400亿元,若金融机构认为连动债是坏产品,不会自己留着。

他说,从个体面看,不能否认有不少交易不妥当,金管会日前已将连动债分为九种态样,银行可能不太能接受,但他上午已告诉金管会同仁,应告知金融机构九种态样的法律思维是什么。

陈冲指出,九种态样法律的性质、效果还可再分类,虽然连动债是架构在信托结构上,有些银行会觉得“我没问题,你去打官司,我一定会赢的”,且是有些案子已经赢了。

不过,他说,若经适当分类,确定九种态样的法律性质后,未来若要打官司,金管会站在诉讼程序的鉴定人角色看待问题或发表意见时,可能会产生截然不同的效果,金管会将以这一点与金融机构沟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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