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环署:提灯不忘使用合格电池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12月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思宇台北9日电)漂亮的灯笼要配上可回收的电池才完美!环保署今天召开记者会呼吁,民众在选购提灯电池时,应慎选有回收标志与标示“本产品电池汞含量符合环保署规定”文字的电池。

环保署指出,2009年即将来临,业者早已开始制作准备贩卖的灯笼。干电池的制造或输入业者,依法须在干电池上标示回收标志;如果干电池随着提灯赠送,则可以标示在提灯的个别包装、标签或是说明书上,但在回收标志的相邻处,须加注“废电池应回收”字样。

环保署资源回收基管会执行秘书林建辉提醒,民众或各机关团体采购元宵提灯附赠干电池时,应遵守管制锰锌及非钮扣型碱锰干电池的汞含量应低于5ppm的规定,同时干电池包装处明显标示“本产品电池汞含量符合环保署规定”文字及确认文件字号。

林建辉说,如果发现有贩卖不符规定的干电池业者,可记下干电池品牌名称、制造国、型式、规格及进口商公司名称等资料,向环保署公害陈情专线0800-066-666检举。

林建辉呼吁,民众使用手提花灯的废弃干电池,应妥善回收,收集后送到附近超市、量贩店、连锁药妆店或是交给清洁队资源回收车回收处理,不要随意丢弃。

如果需要更进一步了解废干电池回收相关讯息,可拨打环保署免费资源回收专线0800-085-717(谐音:您帮我清一清)或上网http://recycle.epa.gov.tw/查询。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