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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销毁罚单 高市议员林武忠遭求刑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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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王淑芬高雄五日电)高雄地检署今天侦查终结,将涉嫌要求高雄市交通大队员警及承办人员隐匿或销毁罚单,免除车主被裁罚,今天将高雄市议员林武忠及其服务处主任、交通大队秘书及承办人员等七人依共同贪污罪条例起诉,林武忠被求刑七年,至于交通大队长汪忠荣则获不起诉处分。

林武忠对于被起诉遭求刑七年表示不平,不能谅解检方在过年前侦结起诉他,并求处七年重刑,扬言在二月十二日到高雄地检署绝食抗议。他强调,完全是服务选民才会将罚单传真到交通大队,员警有权力决定是否协助处理。

三名下属因协助市议员做选民服务被起诉,交通大队长汪忠荣表示会循求司法协助,为下属争取该有的权益。

林武忠服务处主任游文境、李婌如及助理何佳宪被求处六至五年徒刑,交通大队被起诉的是秘书陈博文、径行举发承办员张智鑫及潘珍玉三人。

高雄市调处是在去年九月间突袭市议会林武忠研究室查缉林武忠涉嫌违反交通规则被裁罚的选民“抽红单”,当时一起被传讯的还包括林武忠办公室主任及助理共四人,交通大队长汪忠荣、秘书陈博文等人。

起诉书指出,林武忠明知身为市议会议员,不得假借职务上的权力、机会或方式,以图本身或他人利益,九十五年底在高雄市三民区鼎山街一家餐厅,向高雄医学院附近排班计程车司机递送名片,并称“有需要我服务的地方、就来找我”等语,一名男子问“罚单可以办吗”,林武忠答复“假如有就拿来看看”。

起诉书指出,游文境等人于受理请托人之请托,要求被裁罚人填妥违规车号、时间及地点;由于林武忠握有交通大队年度预算权力,因此向交通大队秘书陈博文关说或施压,要求陈博文依传真文件所载车号,将测速照相杆所拍摄显示相关车辆违规事实相片销毁或藏匿。

陈博文在接到林武忠请托后,就找交通大队径行举发中心承办人张智鑫、潘珍玉处理,前后共计帮忙民众一百零四件裁罚单据;检方查证,林武忠涉嫌协助处理罚单证据有三十八件。

高雄地检署今天侦结此案,认为林武忠、游文境、李婌如、何佳宪涉嫌共同贪污,依共同贪污治罪条例第六条第一项第五款之对于非主管或监督之事务图利罪嫌,求处林武忠七年徒刑、游文境六年、李婌如、何佳宪五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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