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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求债务法律咨询 利用公家资源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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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10日报导】消债条例上路系列专题报导之一(中央社记者王舜薇台北十日电)“消费者债务清理条例”明天将上路,对卡债族来说是一大福音。不过,消债条例所涉及法律程序及权利义务关系,对大多数不懂法律的债务人来说,恐陷入不知如何求助、遭来路不明代办公司诈骗困境中,不如善用法院及法律扶助基金会等咨询管道,有效解决债务问题。

消债条例上路后,债务人有银行协商、声请更生、声请清算三种途径可选择。依条例规定,债务人必须先与最大债权银行协商还款条件,再视协商情况决定是否向法院声请更生或清算。过程中要填写各种书状和表格,再加上复杂的法条所引伸出的权利义务,对于债务人来说都是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消债条例对债务人来说,的确是解决债务方式的一大福音,但对司法机关来说,如何有效施行协助债务人达到双赢目标,则是现阶段最关键的问题。换句话说,对不少律师和法官来说已是一大挑战,何况是大多数对法律一无所悉的债务人。

司法院表示,目前各地方法院已扩大诉讼辅导服务,并加紧对法院人员的训练、设置卡债服务专区。条例上路后,民众只要到所在地法院的诉讼辅导科,就可以获得协助,法院志工会帮忙债务人了解自身的权益、辅导表格填写或是进行法律咨询。

若民众需要专业律师协助,法扶台北分会会长、律师林永颂表示,法律扶助法施行范围因应条例施行而修正,已取消破产事件不予扶助的规定,开放扶助个人债务清理事件。目前法扶在全国都有“卡债咨询中心”服务据点,并开放电话预约律师咨询,给予债务人选择方案上的建议。

他指出,如果债务人为低收入户,又需要律师代理撰写书状、进行债务协商、声请更生或清算的话,可以向法扶会提出申请,法扶会审核资格后,债务人就可以免费或者负担部分少量费用请律师。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在报章电视和网路上常可以看到来路不明的债务代办公司大打广告,标榜以低廉收费替债务人办到好,甚至还有业者收取高额学费、教人用消债条例来承揽业务,种种噱头可说是五花八门。

司法院民事厅法官王金龙批评,有些代办公司对法条断章取义,并藉由大幅广告误导民众,主要目的还是延揽代办生意,且收费方式花招百出,民众若听信传言或广告,很可能“上当之后又被剥削一层”,并陷入不能免责的陷阱。

他举例,坊间有业者声称,更生程序只需偿还两成债务,甚至可以拼命刷卡消费,避免使用异常、使更生方案难通过,完全是曲解法条。行政院应督导相关主管机关订定规范来约束代办公司。

至于是否有必要找律师代理卡债协商,王金龙则认为,依照消费者保护法,银行不能拒绝卡债族请律师,债务人有权利自行选择,但其实以填写表格或基本法律咨询来说,各法院诉讼辅导科就足以提供民众需求的服务,请律师并不是绝对必要。

由此看来,债务人想要踏出第一步而不知如何着手时,应先向各种免费的公家资源求助,了解自己的情况,再视自己的需求决定是否请律师代理,勿切轻易相信代办公司。只要善用免费的公家资源,就可以办得安心又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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