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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政院退回通传法草案 建议采渐进式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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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1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顾恒湛台北十日电)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力推的整并电信及广电三法的通讯传播管理法草案,日前遭行政院要求重新检讨,建议NCC采渐进式、阶段性修法方式进行;NCC副主委石世豪今天表示,行政院对处理通讯与传播汇流有许多不同意见,NCC将进行检讨与研议,整理后供下一届NCC委员参考。

整并电信及广电三法的通讯传播管理法草案NCC在去年十二月二十日报送行政院,NCC草拟的通传法草案舍弃传统电信、广播电视二元管制架构,改基础网路层、营运管理层及内容应用服务层三种水平层级管制,希望因应传播科技汇流趋势,提升电信、广播电视跨业经营可能性。

不过,行政院认为,现行法律对电信、广电事业等产业虽以不同法律规范和管制,但由于这些法律施行已久,各产业在市场发展和交易上,均已达一定规模及建立一套完整机制,若突然变更管制方式,除将对现行电信、广电政策产生重大变更,也将对各产业的经营及发展造成很大的冲击与影响。

因此,行政院在四月一日发函NCC,要求NCC重新检讨通传法草案,并建议NCC,应和多数国家一样采渐进式、阶段性修法方式。草拟法案过程中,也应和其他相关机关或地方自治团体协商。

石世豪说,NCC一直以来,就采修改电信及广电三法的渐进式立法及一步到位方式的通传法立法两种方案同时进行,草拟通传法的过程中也举行公听会,参考业界、公协会团体的意见,针对行政院的意见,NCC会再行检讨与研议。

他说,希望新政府上台后能尽快让第二届NCC委员组成,这一届的NCC委员将整理重要的政策与经验,提供的下届NCC委员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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