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立院初审 扩大涉嫌人及被告DNA样本采集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6月18日讯】(据中广新闻程平报导)台湾立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上午初审通过了“‘去氧核糖核酸’采样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将DNA强制采样时机,依犯罪类型区分为“侦察”及“一审判决有罪”两阶段,并扩大载明采样的对象。不过法案也增订,未来被采样人如果获得不起诉处分或无罪判定,主管机关必须要主动删除采样的样本和记录。 

有鉴于以往对性侵害及重大暴力犯罪嫌疑人、被告强制采集DNA样本,对侦查刑案及防止再犯有正面的助益,因此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18号就初审修正通过了“去氧核糖核酸采样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将采样的对象扩大,在涉嫌人取样上加上了伤害直系亲属、抢夺及恐吓取财的涉嫌人,并将挟持交通工具、纵火、妨害公共事业、毒化饮食物品、产销持有危险物、使人为奴隶及贩卖人口等一审判定有罪的被告,也纳入采样,委员会召委谢国梁表示,这样有助于警方在侦办刑案时,对惯犯的资料比对。

不过谢国梁也强调,为了保障人权,以往被采样人若获得不起诉处份或无罪判决确定时,要删除DNA样本,还要自己备妥证明文件申请,但是在修法后,主管机关就必须要主动删除样本及记录。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