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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立法攻防 两岸订定协议处理案受瞩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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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2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明宗台北二十一日电)海峡交流基金会与海峡两岸关系协会近日签订包机会谈纪要与中国大陆人民来台观光协议,立法院长王金平抛出应订定“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订定协议处理条例草案”议题,希望扩大国会审查两会协议范围,但立法进程可能受政治气氛影响,行政立法机关未来攻防值得观察。

中国国民党执政时,分别于1997与1999年提出“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订定协议处理条例草案”,最低限度规定两岸协议“涉及法律之修正或应另以法律定之者”,应送立法院议决,其余事项报请行政院核定即可,但随两会中断协商,草案较不具急迫性,未完成立法。

两会近日签署协议后,王金平抛出“仅供参考”版草案,规定协议只要牵涉宪法或法律明定应以法律规定事项、涉及现行法律修正事项、涉及人民权利义务事项、涉及国防、外交、财政及经济上利益的国家重大事项、其他经立法院决议认定的国家重要事项,都应送立法院审议,必要时立法院还得派员参与两岸协议谈判。

从政治层面分析,两会于总统选举后,在“拼经济”诉求下,迅速展开协商,顿时抢攻不少媒体版面,行政机关掌握发言权,王金平从法理层面提出立法议题,不但具正当性,又不让行政机关独占两岸议题诠释权。 值得注意的是,民主进步党立法院党团首先附议王金平提议,反映在野党成为国会少数后,能在两岸议题施力处不多,立法工作确是可发挥监督力量的的场域,不会轻易放过。

相较在野党的积极,行政机关与国民党团态度相对保守,但行政机关应思考,国民党执政时期就曾提出立法草案,若现在不提草案版本,可能引来外界“此一时,彼一时”批评。

依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规定,“实施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直接通商、通航及大陆地区人民进入台湾地区工作前,应经立法院决议”,显见争议焦点不是立法院可否监督、审查或备查两会协议,而是行政、立法两院如何在监督范畴取得共识。

在立法院得参与两岸谈判部分,对民进党而言不失为有力监督方式,民进党团总召集人柯建铭就说,可“让不同意见声音进入谈判现场”。

不过,国民党籍立委李嘉进认为,裁判就是裁判,球员就是球员,立委参与谈判,难逃“球员兼裁判”嫌疑,立法院至多可组观察团监督。一名具法学背景的民进党籍立委也说,立法院参与谈判有侵犯行政权疑虑,还不如让国民党负责谈判,在野党再强力监督。

不可讳言,若立法院在两会谈判时过度参与,立委与行政部门意见不一,两会谈判时很容易造成双头马车、自乱阵脚,外界也会质疑行政、立法权责不分。

除将展开立法工作,立法院还酝酿成立“两岸事务因应对策小组”监督两会谈判,行政与立法机关可能在两岸议题展开攻防,但如何藉行政、立法机关互动,一方面促进两岸和平交流,另一方面确立两岸互动法理机制,才是全民关注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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