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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陪同侦讯疑遭施暴 律师界谴责调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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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2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王舜薇台北二十三日电)律师在调查局为阅览当事人笔录、疑遭调查员施暴事件,律师团体今天公开表示“遗憾、气愤”,批评调查局以内规限制受讯问人在侦讯时寻求律师协助的权利,呼吁主管机关法务部正视。调查局人员指出,双方是基于认知上误会才造成冲突,对受伤律师感到抱歉,但强调都是依法行事。

自由时报二十一日报导,调查局台北市调查处组长楼仁健因不满陪同当事人前往侦讯的律师曾文杞观看笔录,双方两度发生肢体冲突,造成曾文杞受伤。曾某事后除向台北市警方提出伤害告诉,也透过律师公会全国联合会向法务部要求讨回公道。

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律师公会全国联合会与台北律师公会等团体今天下午召开记者会,市调处副处长曹衡麟、主任万家佛及楼仁健本人也出席。

全联会理事长林永发指出,目前实务上,检警侦讯时,都让辩护人阅览笔录,唯有调查局无视刑事诉讼法赋予受讯问人的基本人权,仍以内规限制受讯问人在侦讯时寻求律师协助的权利,甚至还对律师施加暴力,因此代表律师界对执法失当人员表达严正抗议。

全联会人权委员会主委魏早炳表示,当了多年律师,仍不断听闻司法人员认为律师是办案障碍的说法,这种不正常的心态应该摒除。全联会两年前曾就律师在侦查中的辩护权举办座谈会,当时也具体提出一百零三件律师遭受不当对待的个案,显见这种情形仍很普遍。

台北律师公会常务理事尤伯祥批评,“难道要用血肉长城,才能捍卫自己的权益吗?”,调查局应该废除律师不能阅览笔录的内规,跟上刑事诉讼法修法潮流,并呼吁法务部正视,通过司改团体提出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

司改会执行长林峰正表示,司改团体提出刑事诉讼法第两百四十五条、第四十一条修正草案中,明确规范辩护人于当事人接受侦讯时,得在场并随时对不正笔录提出异议,近日将会把草案送到立法院。

全联会刑事程序法委员会主委顾立雄指出,自己曾经调查局陪同当事人侦讯时,因为与当事人聊天,被调查局人员喝斥阻止,经合理表达不满,居然还被两名壮汉强行拖出门外,“难道这就是进步调查局?”

对于律师团体的谴责,曾衡麟表示,当时是双方认知上的误会,才造成冲突,对于曾文杞感到抱歉,但强调调查局人员并非蓄意施暴,办案也都是依法行事,依规定律师就是不能看笔录。未来若刑事诉讼法相关条文修正,调查局也会依法配合。

楼仁健指出,所有侦讯过程都有录影、录音,若要了解实际情形,可调阅录影光碟求证,未来若曾文杞坚持提告,会将光碟呈堂,让检方去判断。他并当场出示、宣读道歉函,向曾文杞表达歉意,律师公会方面则表示会再转交,是否决定接受道歉由曾文杞本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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