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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龙斌妹妹霸占公用顶楼?北市:依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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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绅旭台北三日电)民进党籍台北市议员庄瑞雄、刘耀仁今天召开记者会表示,市长郝龙斌的妹妹郝海琪住在士林士东路天母御赏大楼八、九楼,却“占电梯、霸顶楼”,不让其他住户上逃生顶楼平台。市府工务局建管处则表示,如果有违法,一定依法办理。

市府发言人羊晓东上午表示,这个陈情案是旧案,不过,因为市长郝龙斌下午将到议会接受总质询,将亲自上台回复质询,因此,发言人室不宜先做解释。

庄瑞雄表示,依陈情住户向房仲公司取得存证信函,说明“该买卖标的物顶楼平台并非八、九楼住户专用”,但郝海琪仗着大楼主委身份,霸占大楼顶台为私人花园,还将上楼的电梯锁死,不准其他住户使用,且在出入口张贴的布告中大剌剌署名“郝海琪”,真是嚣张至极。

庄瑞雄认为郝海琪仗势欺人,根本就是“郝特权、郝鸭霸”,下午将在议会市政总质询时,公布相关证据和照片。

刘耀仁指出,陈情人今年一月求助市府,当时郝龙斌请假,副市长林崇一代行回函“管理委员会应制止该层住户违规行为”。他表示,郝海琪为管委会主委,北市府通知她改善,形同“把钱投进井水里”;另外,陈情人多次透过市长信箱提出检举,北市建管处却回应“贵管理委员会不履行者,届时再请台端检具相关事证,本处将依法续处。”

曾去现场勘查的建管处公寓科承办员郑维嘉表示,,大楼住户进出电梯都用刷卡管制,住户只能到所住的楼层,至于顶楼则有步行楼梯可通;公寓科长李锦池则回应,如果有违法,市府一定依法办理。

依李锦池、郑维嘉解释,根据相关法规和内政部解释,大楼高十二楼层以上,升降梯(电梯)不宜用刷卡限制,十二楼以下则没有规定。不过,可以确定的是,顶楼属公共空间,不得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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