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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龍斌妹妹霸占公用頂樓?北市:依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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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紳旭台北三日電)民進黨籍台北市議員莊瑞雄、劉耀仁今天召開記者會表示,市長郝龍斌的妹妹郝海琪住在士林士東路天母御賞大樓八、九樓,卻「占電梯、霸頂樓」,不讓其他住戶上逃生頂樓平台。市府工務局建管處則表示,如果有違法,一定依法辦理。

市府發言人羊曉東上午表示,這個陳情案是舊案,不過,因為市長郝龍斌下午將到議會接受總質詢,將親自上台回覆質詢,因此,發言人室不宜先做解釋。

莊瑞雄表示,依陳情住戶向房仲公司取得存證信函,說明「該買賣標的物頂樓平台並非八、九樓住戶專用」,但郝海琪仗著大樓主委身分,霸占大樓頂台為私人花園,還將上樓的電梯鎖死,不准其他住戶使用,且在出入口張貼的布告中大剌剌署名「郝海琪」,真是囂張至極。

莊瑞雄認為郝海琪仗勢欺人,根本就是「郝特權、郝鴨霸」,下午將在議會市政總質詢時,公布相關證據和照片。

劉耀仁指出,陳情人今年一月求助市府,當時郝龍斌請假,副市長林崇一代行回函「管理委員會應制止該層住戶違規行為」。他表示,郝海琪為管委會主委,北市府通知她改善,形同「把錢投進井水裡」;另外,陳情人多次透過市長信箱提出檢舉,北市建管處卻回應「貴管理委員會不履行者,屆時再請台端檢具相關事證,本處將依法續處。」

曾去現場勘查的建管處公寓科承辦員鄭維嘉表示,,大樓住戶進出電梯都用刷卡管制,住戶只能到所住的樓層,至於頂樓則有步行樓梯可通;公寓科長李錦池則回應,如果有違法,市府一定依法辦理。

依李錦池、鄭維嘉解釋,根據相關法規和內政部解釋,大樓高十二樓層以上,升降梯(電梯)不宜用刷卡限制,十二樓以下則沒有規定。不過,可以確定的是,頂樓屬公共空間,不得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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