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焦点论坛(6) 在民主社会施暴需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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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3日讯】(大纪元悉尼记者站报导)6月29日下午,澳大利亚悉尼退党服务中心和悉尼大纪元联合举办了时政焦点论坛,就美国纽约法拉盛事件展开讨论,论坛首次采用全 球连线形式,演讲嘉宾和听众包括美国、新西兰、中国大陆、墨尔本、德国,在线的大陆听众有近800人,论坛现场解答了大陆听众关心的话题。

下面是原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系教师、悉尼大学荣誉法学硕士袁铁明先生在悉尼时政焦点论坛上的发言

过去我常对朋友说,中国幸亏有了法轮功,不然我们真是被人瞧不起。为什么呢?从上个世纪中期一直到现在,中国人表现在世界人面前就是道德沦丧,没有信仰,面对罕见的专制也表现出罕见的屈从,真是被人瞧不起。法轮功学员崇尚真、善、忍,法轮功的出现把中国人的精神面貌提高到一个更高的层次。同时她又教会了中国人怎样从最微小的细节去完善自己。所以法轮功出现之后在中国大陆被许多许多的人接受,尽管中国共产党在大陆对法轮功进行残酷的镇压,但法轮功很快传到世界80多个国家,而且越来越多的人都在信法轮功。

我接触到一些洋人,他们对中国人的认识逐渐由过去对共产党的认识转变到对法轮功的认识。他们发现中国人非常的文静,有礼,每当我听到这些话我就很自豪。这就是为什么我常对朋友说“幸亏有了法轮功”。过去我们被人称为“东亚病夫”,那是指身体虚弱,那么现在我精神上虚弱的比过去“东亚病夫”还可怜。

这次法拉盛事件出现后使我更加敬仰法轮功。法拉盛事件有一张照片,一位老伯伯被一个穿红衣服的中共暴徒揪着领子,这个图像对我印象特别深,我一看到这张照片就想起六四时的一张照片,一个青年独自阻挡坦克,如果说那张照片展现了六四时期中国年轻人对专制、对暴政无所畏惧的反抗,那么法拉盛这位老伯在暴徒举起拳头的时候,被别人揪着领口的时候,面部表现的冷静、理智、善良,展现出法轮功崇高的境界。在此我真的要向法轮功学员表达我的敬意。

在中共暴徒在民主社会施暴,他在这样做时并没有想到自己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他们可能认为有中国政府为我承担我怕什么,还有很多人认为我是爱国,我没有罪,我干什么都是可以。其实不是。首先中国政府在撑你们,但不要忘记,中国政府的权利只局限在中国的国土内。在美国如果你们出了事,他是绝对不敢出面的,包括纽约总领事彭克玉也不敢出来为自己做任何辩解,更不要说为你们承担什么,这个幻想要放掉。

第二点,他可能想:我爱国,我有什么罪?这有两部分人,如果你是美国公民,或如果这个事情发生在澳大利亚,你是澳大利亚公民,我想你首先应该爱你目前生活的这个国家,首先爱美国,爱澳大利亚,因为你是它的公民,你宣誓效忠于它。当然你也应该爱你的母国,自己的祖国。你诞生在那里,有你的祖先,有你的文化,但是你爱的是你的祖先、你的文化,而不是现在这个政权。如果你爱的是现在这个政权,从法律上来说没有罪,但是从道义上来讲,你是有罪的。因为这个政权在残害良心,残害正义,你支持它,那么从道义上来讲你是有罪的。

从行为上来说,你在这个民主的国家,在美国也好,在澳大利亚也好,不管你是出于什么动机,如果你的行为规范触犯了法律,法律就要制止你。网上报导了很多了,法拉盛事件中纽约的警察至少抓了十几个人。法轮功团体是很宽容的,这种宽容是道德意义上而言的。我们对一个人宽容,就可能拯救一个人的灵魂,让他弃恶从善,但是如果这个人逾越了道德底线,我们的宽容拯救不了他了,那就要依靠法律了。依靠法律来强制他来认清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什么是恶,什么是善。强制性的把他拯救出来。可能把他强制性的囚禁在里面,让他冷静的观察一下外面的社会:行为端正的人是怎么生活的,我过去的罪行什么地方不对。等他赎了这个罪行之后,把他在放回到社会中去。这也是一种拯救方式,但这是强制性的。如果他逾越了道德底线和法律底线,那就无法拯救了,在法律上怎么处理呢?判他死刑,或者判他终生监禁,让他永远与这个正常的社会隔离,把他从人类的整体中开除出去。

四川大地震期间,在澳大利亚也有些人蠢蠢欲动,但是没有动起来。共产党把法拉盛作为一个试点,如果在法拉盛成功了,毫无疑问,全世界都会动起来。

如果这个事情发生在澳大利亚,发生在悉尼,我就想从专业角度对这些骚乱分子做些分析。根据澳洲国家法律,类似于法拉盛这样的事件如果在悉尼发生,那么参与骚乱的人作为中共的帮凶,他可能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呢?

有这几种罪行,一是行为攻击罪,这是一种比较轻微的行为攻击罪行,不在乎被攻击者,比如退党服务中心的义工真是受到哪些伤害,如果你对他们实施攻击性的行为,你的罪名就已经成立了,那么对这些人可以处以6个月的监禁。

同样在法拉盛有许多人并没有实施肢体的攻击行为,他只是谩骂,但也是犯罪。在新南威尔士州是语言攻击罪,你也侵犯了一个人的人格尊严,要承担法律责任。这个罪行可以处以罚款,或者法院可以命令他强制性的进行社区服务工作,最高可达100个小时。让你理解如何去尊重别人,通过你对社区的服务去理解每个人的尊严。

在中共过去这几年实施对法轮功的围攻,我们也经常看到一些人通过信件、通过发传单来攻击,甚至威胁法轮功学员。在新南威尔士州这是犯罪:文字威胁罪。如果文字中出现 “死亡”、“致人伤残”等威胁的字眼,最高刑期可达10年。

在法拉盛事件中我们还看到一位叫邱维的人,他拿汽车的铁棍对法轮功学员施暴。如果说这个事情发生在悉尼,这触犯了持有凶器罪,即使这个凶器没有打到人,作为初步的证据,持有凶器,侵犯人的生命,这是最重的罪行,这个罪将被罚款或者监禁2年。特别如果他拿着凶器去行凶,那它的罪恶会更大,那就是侵犯人身罪。如果你行凶,侵犯了人身,即便对这个人身没有造成实际的伤害,也不能免去2年的牢狱之祸。如果对对方造成了伤害,最多可以判处20年的监禁。所以这就是为什么美国的律师认为邱维的行为是有重罪。重罪构成一个是他的凶器,凶器可以致人于重伤,甚至致人于死亡,对社会威胁特别大,对当事人威胁特别大,何况他持凶器还真的伤了人。

法拉盛事件中很多场面都是几十个人、几百个人,最多达到上千人,这个行为也构成犯罪,社会骚乱罪,罪责是6个月的监禁或者更长。我想在悉尼的朋友,特别是法轮功的朋友,你们可以在悉尼法律的保护下,无所畏惧地正常地去行使你们自由表达的权利,这个社会决不允许中共帮凶去滋事,去闹事。

有些人可能会说,澳大利亚要想对中国出口它的资源,不想把与中国的关系搞坏,所以对中共的要求可能会屈从,所以我们骚扰一下法轮功学员,也不至于造成多大的法律后果。这里有两点希望这些人也考虑一下:澳洲也好,美国也好,英国也好,他们是西方国家,是民主制度。社会价值观是尊重人的自由权利。当然,为了一些经济利益,这些国家在某些具体问题上可以向专制制度让步,但是涉及到这些国家立国之本的时候,牵扯它基本的价值观念的时候,任何国家为了自己国家的存在决不会放弃自己的理念,所以希望中共这些帮凶也不要对这些方面抱有幻想。还有,澳洲实行三权分立,司法是独立的,即便那个政府官员,政府议员受到共产党的好处,想去干扰司法的审判也是不可能的。

所以我想在澳洲发生像法拉盛这样的事件的可能性并不是很大,而且共产党在法拉盛已经彻底惨败。如果它在其它国家挑起法拉盛式的事件,他是要三思而行的。当然也不排除有个别人想趁机闹事,但是他的下场肯定是很悲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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