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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1分钟 收费1小时 民众骂抢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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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8日讯】自由时报记者余瑞仁/专题报导

“什么?停车1分钟也要算1个小时!”这是许多民众在桃园县路边停车的不快经验,停到傍晚5点59分的截止收费时间前1分钟,仍被收费员继续盖章算时间,剩下1分钟,照算你1个小时的钱,在这百物飞涨的时刻,许多人气得大骂:“连政府也抢钱!”

桃园县13个乡镇市中,目前有9个乡镇市已经实施路边停车收费,这个月底,大溪镇也要开始收费,仅剩大园、新屋与复兴3乡还未纳入。

路边停车收费 外包经营

而路边停车收费,县府目前都采外包经营,也就是由县府对外招标,收费公司标取经营权后,自行雇员收费,扣除支付政府的权利金与营运成本,剩下的都是利润,被民众质疑难怪有“抢钱心态”。

早期桃园县政府仅有桃园、中坜市区规划路边停车格收费停车,自行雇员收费,且假日不收费,由于营收都是政府的,收费员也支领固定薪资,鲜少有收费争议,但自91年间起,县府逐步扩大路边停车格格数,并采取外包经营,争议也接踵而来。

首先是停车格划设浮滥,许多道路几乎画满停车格,闹区、市区也就罢了,连市郊也划满收费停车格,不仅被批侵害居民权益,甚至连法令禁止停车的路段,例如桥上以及消防栓旁,也划设了停车格,总之,“一切为厂商设想”。此外,收费时间超长、假日不打烊以及没有商业区与非商业区的费率差异,每小时一律收取30元,更引来民众批评、民代与媒体挞伐。

在转型阵痛期过后,县府改弦更张,除了检讨停车格划设的合理性外,也实施差别费率,非商业区的路边停车格周日不收费,收费制度才趋于合理,也让县民逐渐接受。

契约没禁止 收费见怪象

只是,商人在商言商,法律没限制,契约没有禁止,只要能收钱,哪有不收的!这才出现“管他5分钟、3分钟,就算1分钟,也要收你1小时”的怪现象,经济压力逐渐紧迫的民众即使徒呼负负,也莫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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