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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收到消费券通知单 可洽户政事务所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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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江今叶台北15日电)内政部表示,消费券通知单发放作业将在今天完成。若仍未收到领券通知单,可直接向户籍所在地户政事务所查询或补发。

内政部发布新闻稿指出,消费券统一发放日为18日,发送消费券领券通知单工作将在今天完成。民众如果未收到领券通知单,可直接联络户籍所在地的户政事务所查询或补发,或到内政部消费券发放专属服务网站(http://3600.moi.gov.tw),输入户籍地址或身份证字号,即可查询发放所或对应邮局地点。

至于持居留证件领券人(外籍配偶等)若未收到通知单,内政部表示,可至移民署网站或内政部消费券发放专属网站,以居留证件号码查询消费券发放所地点,或洽询移民署各县市服务站协助查询。

内政部表示,民众必须持凭新式国民身份证才可以领取消费券,但截至98年1月11日止,尚未换领新式国民身份证者尚有5万3396人,占应换证人数的0.28%。内政部呼吁民众,尽速利用这两天的时间到户籍所在地的户政事务所换领新式国民身份证,以免无法顺利领取消费券,影响权益。

同时,针对未成年国民领取消费券一事,内政部表示,未成年人以及受禁治产宣告者的消费券,系由法定代理人、暂时监护人领取。领取时除了携带领券通知单及法定代理人、暂时监护人个人的身份证明及印章之外,还要携带受禁治产宣告人的国民身份证,未成年人国民身份证、户口名簿或户籍誊本中三者择一即可,不需要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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