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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经贸特区 台内、外商将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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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2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郑琪芳、王孟伦/台北报导〕马政府计划成立台商经贸特区,以吸引台商回流,行政院经济建设委员会主委陈添枝昨日表示,台商经贸特区将在下周定案,未来包括回流台商、台内企业及外商均可适用相关优惠。

不过,特区内是否享有不同的租税优惠,财政部昨日却提出不同看法。财政部高层表示,成立特区他们“乐观其成”,但是营所税在租税改革中已打算由二十五%降至二十%,并保留四项功能别奖励,所以,财政部反对再给予该特区“地域别”的租税优惠,否则未来各种特区都要成立,“会没完没了”。

陈添枝在接受中央社访问时指出,目前经建会对经贸特区有几项腹案规划,包括直接以现有加工出口区升级,或单独成立专区,或将自由贸易港区转型等。

陈添枝表示,台商经贸特区的大架构,包括将以哪种形式成立、成立几个特区等,下周向行政院报告后定案。至于特区的外劳配比、区内营所税率降幅、是否纳入基本工资规范等细部规定,陈添枝表示还需要讨论。据了解,尽管经建会对外表示,台商、外商及台内企业都可适用,但成立特区的主要目的确实是为了吸引台商回流,财政部也表示支持,但对于特区内厂商是否应享有额外的租税优惠,财政部表达“不宜”的立场。

财政部高层认为,今年底促产条例租税减免落日后,不仅营所税税率将降至二十%,还保留“研究发展”、人才培训”、“营运总部”及“国际物流”等四项功能别奖励,未来租税优惠应以功能别奖励为主,不应再有产业别或区域别的奖励。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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