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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永久屋提不出灾屋权状 高县专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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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13日讯】(据中广新闻记者温兰魁报导)高雄县政府协助灾民进行莫拉克风灾永久屋申请作业,比对那玛夏乡民族村171户的房屋税籍资料以及水电费缴纳证明后,共有115户符合资格。对于无法提供证明文件的受灾户,县府将请乡公所和村长,共同了解灾民的状况和原因,再专案处理。

高雄县政府今天(13日)召开杉林乡永久屋设置讨论会议,由县长杨秋兴主持,会中邀集县府相关单位以及行政院莫拉克台风灾后重建推动委员会副执行长陈振川、慈济基金会营建处,共同商讨永久屋建设问题。由于中央决议永久屋申请以所有权人为对象,许多原住民受灾户恐怕无法提出土地所有权状或是房屋所有权状。

县府表示:已经针对那玛夏乡民族村171户申请案件,进行税籍资料与水电费缴纳证明比对,共有115户符合资格,其余尚未符合部分,建设处仍扩大清查相关资料,希望协助灾民顺利申请。

县长杨秋兴表示,民族村因为山崩,全村损毁,理应给予永久屋,因此,请慈济先以171户的规模提出建筑申请,县府最快在10月26号可以核发建照。至于另外56户不符合资格者,将请示社会处邀集公所与村长一同了解他们的家庭经济状况与原因,再专案讨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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