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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百案逆转 章民强父子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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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7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杨国文/台北报导〕太平洋SOGO百货经营权易主,衍生太平洋建设集团负责人章民强父子被控掏空SOGO百货,高等法院昨判决大逆转,一审时七人均判无罪,二审则依背信、伪文、证交法等罪改判章民强等六人有罪,仅会计师洪锡铭仍无罪,其中以太平洋流通公司董事长李恒隆判两年最重。

其他被告为,八十九岁的章民强判一年,因涉案行为时已逾八十岁,获减刑为6月、可易科罚金,其子太设董事长章启光、总经理章启明及赖永吉各9月徒刑,远东纺织董事长办公室副理郭明宗两月徒刑、可易科罚金定谳,其余六人可上诉。

高院合议庭并认定,一审被判两年、高院另案审理的前国票金董事长林华德、无罪的远东集团法务长黄茂德为共犯,与李恒隆、前太平洋百货董事长赖永吉分别涉背信与伪造文书罪,这部分由另一合议庭审理。

一审北院当初审理认为,太设集团与SOGO资金往来属于借款性质,太设在公司账册上登载借款为“应付款”等确有登载不实,但章氏父子不知情,也没有证据证明章氏父子指示会计如此记载,判七名被告无罪。

但高院合议庭认定,章氏父子三人将太百公司银行存款汇至太设向银行申请开立账户,也无息提供太设周转,已损害太百及股东利益,此外太设是股票上市公司,财务报告未揭露太设向太百短期借贷等情,违反证交法等罪。

而李恒隆、赖永吉、郭明宗三人,和林华德受章民强及太设、太百委托负责处理太设等纾困事宜,共同伪造“太流公司增资四十亿”,先行办理增资十亿元等会议纪录,并全数由远东集团认购增资新股,进而借此入主太百公司,犯行明确。合议庭也指出,登记在李恒隆名下的太流公司六成股权,系章民强信托登记给李恒隆。

据了解,检方当初发现太平洋建设因建筑业不景气、银行利息压力沉重,章氏父子三人为纾解太设资金缺口,八十九年8月在未经SOGO百货股东会同意下,多次由太设开具支票向SOGO百货调取同额现金,前后挪用新台币廿六亿余元,北检因此将章氏父子三人起诉;另检方认定李恒隆三人伪造会议纪录,使远东集团认购增资股票入主SOGO百货一节,也获二审认同。

本案最早由调查局接获检举,指太设财务吃紧,太设、太百及太流等公司之间疑有可疑资金流动,报请北检侦办。此外,SOGO股权之争,也引发章民强与李恒隆等人互控掏空、背信等罪,章也曾对李提出民事诉讼,要求李返还他信托登记在李名下的六十万股太流股票,但台北地院判章败诉。

背信难接受 章家要上诉

〔自由时报记者陈永吉、卓怡君/台北报导〕对于高院判决逆转,太平洋建设表示,章家父子对此项判决结果难以接受,并且将提出上诉;太平洋流通董事长李恒隆则指出,他与太设章家并无信托关系,何来背信之说,他也将提出上诉。

太设表示,高院认定章家父子有罪的理由,是以太设向太百融通资金未设算利息为基础,但太百本来就跟太设关系密切,双方也有很多的业务往来,两家公司相互资金往来而没有计算利息,是商业惯例,但高院仍认为违法,让人感到遗憾。

对于李恒隆、赖永吉及远东集团郭明宗等人也被判刑,太设认为,这表示相关人等的确以伪造文书方式取得SOGO经营权,其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判决结果对喧腾已久的SOGO经营权争议,将具有关键的影响。

李恒隆则指出,持有太平洋SOGO股权的太平洋流通公司当初资本额仅一千万元,由他个人向银行担保并借贷二十七亿元,买下太平洋SOGO八成股权,之后太平洋SOGO数十亿贷款陆续到期,他再向银行担保八十九亿元,他个人总共向银行担保上百亿元才救了太平洋SOGO百货。日前他也请有关银行回函证明当年这些担保的数字,已陆续得到八十九亿元的证明,希望法官再次详查。

远东集团对判决表示,远东只是单纯善意投资人,该判决与后来受邀参与太流公司现金增资的远东集团无关。远东集团强调,太设章家有多起涉嫌掏空SOGO的背信行为,高院判决仅是其中一件,另有其他多起案件在北检侦办中,SOGO等公司仍将持续追诉其不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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