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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典试法修法 “四不”恶令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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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4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杨久莹/台北报导〕国家考试标榜公平公正公开,但典试法二十三条中有四不禁令,应考人不仅不能阅览试卷、不能复印试卷,不能知道命题委员是谁,也不能要求公布申论试题的参考答案。规定最后还附注“其他法律与前项规定不同时,适用本法条”,让应考人的考试权益几乎被剥夺尽净。

考选部近期已展开典试法修法作业,但典试法中关系到应考人成绩复查权益的“四不”条款,依旧不动如山,学者程明修认为,四不条款过度剥夺人民阅览卷宗的权利。

根据考选部统计,每年各类国考成绩公布后,总计约有四万人次的应考人会申请复查成绩,以今年高普考为例,十二万应考人中就有高达八千人提出申请,但复查成绩,只能确认分数有没有加错或登记错误,无法再进一步争取知的权利。

*担心命题委员安危 名单不公布*

针对到底要不要在考后公布命题委员,考选部官员认为万万不可,否则国考恐怕会开天窗,更夸张的说法是,担心有老师会“被乱棒追打”。

考选部针对二千二百多位参与题库建置的老师调查,高达六成的命题委员不赞成,理由是会造成困扰。问卷也提到如果考选部确定试后公布命题委员,是否还愿意担任命题工作?仍有四成四的题库老师愿意,比三成六不愿意的还多。

主张应公布命题委员的前考试委员李庆雄质疑,“怕被检验就不要命题”,事实上,试后公布命题委员将可望达到监督及提升试题品质的效果,还可以肯定命题用心的老师。

“参考答案是给老师看的,不是给应考人看的”、“公布了后患无穷,参考答案不是标准答案,会引发许多争议。”当考选部官员被问起这个问题,多数的回应都很直接,基于不增加考试程序的复杂度,且避免公布参考答案引发争议。

*参考答案不公布 以免引发争议*

学者施能杰则认为,申论试题的参考答案不宜公布,是基于申论题容易有见仁见智的看法,理工科阅卷还算单纯,但社会类科就复杂很多。

不过,参加中医师特考的王姓应考人则认为,想知道参考答案不见得是要拿来诉愿,而是想知道答题方向是否正确。

法学博士、立委江义雄则批,过去他参与国考出题及阅卷,就碰过阅卷老师对答案看法与命题老师不同,根本不甩参考答案,这对应考人权益影响很大,参考答案一定要公布,评分才有一致标准,不该保障老师、牺牲考生。韩国都能公布命题委员及参考答案,台湾为何不能?

*不可阅览、影印试卷 只能诉愿*

尽管诉愿法第四十九条同意诉愿人可以向受理诉愿机关请求阅览、影印等权利;行政诉讼法第九十六条也规定,当事人得请求阅览、影印文书。但典试法中却规定应考人不得要求阅览,也不得要求复印考卷。官员强调,若应考人有疑义可以诉愿,诉愿会就可行文考选部提供应考人的相关资料,并非全然不同意。

*学者主张开放阅览 保障考生*

台大学者叶俊荣则是主张,司法程序中普遍承认当事人得请求阅览卷宗,这是基于公开与武器平等的原则,否则行政机关一方面为行政法关系当事人的身份,一方面却又独占所有涉案资料,将使人民处于敌暗我明的未知状态中,无法主张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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