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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购车减免货物税 台立院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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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于倩综合报导)购买汽机车减免货物税3万元与4,000元将在年底到期,立委提案再延1年,由于台湾财政部长李述德坚决反对,立法院财政委员会11日审查后决定保留,暂不处理。另外,台湾立法院财委会初审通过“油气混合车”的货物税减半征收5年,不过,仍需送朝野协商,同时要求行政部门在半年内提出电动车的产业政策,届时不提,将照案通过。

政府为刺激经济,提供排气量2,000C.C.以下汽车货物税减免新台币3万元、150C.C.以下机车货物税减免4,000元的1年补助措施,将于12月31日到期。

立委黄伟哲提案修正“货物税条例第十二条之一”,主张机车为低收入劳动阶级必须依赖的日常交通工具,且为配合生产符合第5期空气污染排放管制标准的机车,已经在1月1日起全面生产销售,未来每辆机车成本约增加 1万元,更应该延长机车减征货物税期间 1年。

立委卢秀燕则提出修正动议,主张汽车也应减征1年货物税。

李述德表示,现行减征货物税规定是因应金融海啸,但是景气已经回稳,而且今年1到9月机车生产量大幅下滑,减征机车货物税让国库损失20亿到32亿元,财政部评估后认为不宜采行。

由于双方各有主张,财政委员会主席费鸿泰最后裁示,修正草案保留,暂不处理。

减税措施将在12月31日到期,即使委员会日后审查通过仍须待院会三读,黄伟哲对于减税措施延长1年表达悲观,减税措施有可能在年底落日。

油电混合车减半征收货物税

为响应节能减碳,鼓励研发替代油品依赖,降低空气污染车辆,立委孙大千11日提案增订货物税条例第12条之3,未来民众购买油气与油电混合车将在5年内减半征收货物税,购买电动车将5年免征货物税,减免期限得视情况再延长5年。

李述德说,财政部支持节能减碳政策,但是有关推动油气与油电混合车应有整体的政策考量,单从减免货物税着手可能无法达到全面性的效果,甚至还会违反税负公平原则,应该审慎评估。

财政委员会主席费鸿泰最后裁示,按照孙大千的提案通过,不过,提案仍须送朝野协商,并等待经济部与环保署提出完整的政策规划,若半年内不提出政策规划,就将按照孙大千提案送院会三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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