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内政部:买北市国宅 家庭年收入须低于141万

人气: 3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11月1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谢佳珍台北19日电)内政部今天通过明年国民住宅出售出租对象家庭收入标准,购买台北市国宅,必须家庭年收入在新台币141万元以下,承租台北市国宅的标准则是家庭年收入87万元以下。

内政部部务会报下午通过“99年国民住宅出售出租对象家庭收入标准草案”,近日陈报行政院,由行政院发布后实施。

内政部说,国宅出售出租对象家庭收入标准每年公布1次,是参考行政院主计处公布的平均每人国民生产毛额及家庭收支调查报告资料拟订。

内政部表示,国宅出售部分,以收入在50%分位点以下的家庭为照顾对象。台北市标准是家庭年收入在141万元以下、高雄市102万元以下、台湾省为94万元以下。

国宅出租方面,以收入在20%分位点以下的家庭为照顾对象。台北市标准是家庭年收入在87万元以下、高雄市60万元以下、台湾省为51万元以下。

内政部表示,考量临近都会地区的家庭年收入与都会区相近,明定台湾省省辖市及高雄县县辖市,得比照高雄市的基准办理。台北县县辖市,得比照台北市的基准办理;金门及马祖地区,比照台湾省的基准办理。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