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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团吁解决性侵旧案 台教部:隐匿者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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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刘光莹台北24日电)教师法修正后,23日上路,教育团体今天呼吁教育部公布校园狼师“黑数”,尽快处理旧案,将性侵狼师赶出校园。教育部表示,将修正校长与老师考核办法,隐匿案情者将受处分。

人本教育基金会、全国家长团体联盟、台湾少年权益与福利促进联盟、台湾防暴联盟等儿少权益团体,今天上午在台大校友会馆召开记者会,呼吁教育部在教师法修法上路后,考虑溯及既往处理性侵属实的旧案。

基金会执行长冯乔兰表示,高雄市某国中有1名男老师去年10月性侵女学生,12月经学校性别平等委员会查证属实,建议解聘,但学校教评会仅决议停聘该教师至司法定谳,至今已领了11个月的半薪,很不合理。

冯乔兰说,许多校园性侵案虽经性平会查证属实,但教评会为了怕得罪老师,仅以停聘处分,司法程序旷日费时,教育团体肯定修法方向,同时呼吁教育部尽速解决先前累积的旧案。

台湾大学法律系教授李茂生建议,性骚扰的老师应纳入教师法规范,如调查属实应立即解聘,以维护学童权益。

台湾少年权益与福利促进联盟秘书长叶大华指出,教育部修法后未明确表示是否溯及既往,建议教育部再讨论如何处理多年旧案,勿让狼师领半薪、甚至继续任教。

台湾防暴联盟督导陈尉满指出,有校长不希望校园丑闻遭披露,因而刻意隐匿教师性侵案件,他建议隐匿不报的校长应受连坐处分。

教育部人事处第2科科长陈惠娟在记者会中回应,教育部正研拟修正高中以下校长考核办法以及教师考核办法,性侵与性骚扰案件若隐匿不报,将来可望列入考评标准。

针对修法是否溯及既往,陈惠娟表示,若案件是在新法上路前通报,则需等停聘期满后,才适用新法处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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