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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落实两公约 劳阵:还民罢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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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6日讯】(大纪元记者耿豫仙台湾台北报导)在马英九总统通过《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以下合称两公约)的批准书,送联合国存放被拒绝后,立法院仍三读通过《两公约施行法》,民间即发起“两公约施行监督联盟”,监督行政体系,落实两公约之精神。近日却发现联合国两公约中的“罢工权”,在台湾官版中消失,台湾劳工阵线秘书长孙友联认为,政府并非疏忽。

在两公约施行法中规定,要在二年内完成改进不符合两公约的现行法律。然而,6月5日《劳资争议处理法》修正通过,但却增定禁止教师、国防事业罢工。自来水、电力及天燃气、医院及证券金融事业等限制罢工。

27日记者会上,台湾劳工阵线秘书长孙友联指出,1930年《劳资争议处理法》立案,没有限制罢工。今年6月的修正却圈出罢工行业或禁止或限制,这不是疏忽。

两公约施行监督联盟筹备处秘书长王兴中说,立法院在什么样的情况下造成的错误,都是严肃的事。他强调,每个国家都有权利选择要加入两公约中的任何条文项目,如果不接受其中的哪一项都必须公开声明。

联合国《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八条第D项说明,“有权罢工,但应按照各国法律行使此项权利。”

但两公约限制罢工的空间还是有,范围不大,王兴中说,两公约注明,在民主的程序下,政府要以法律的形式、国家安全、公共秩序做为考量。他说,即使军警,一般认为是维持秩序的行业,两公约也只是注明在必要合法的范围加以限制。

全国教师会文宣部主任罗德水表示,包括两公约及重要的国际人权公约都应纳入学校的教育扎根,下一代更能对人权有基本的认识。他要求教育部,两年内将教育法令与行政措施不符合两公约的,限期改制。必要时将组监督联盟进行监督。

劳阵及两公约监督联盟筹备处要求立法院,在两公约施行法正式生效以前,立即补正《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中“有罢工权”的严重疏漏。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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