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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消基会:国中生消费常识不足 学校应强化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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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4日讯】(大纪元记者郑喻心台湾台北报导)消基会今天召开记者会,公布针对今年升国一的同学,进行消费常识测验的调查结果,总共回收有效问卷1,317份,不及格占21.7%。消基会呼吁各级教育单位,应于学校教育中,加强消费常识的比重与内容,全面提升国人保障自身消费权益的能力。

消基会消费者报导杂志社发行人游开雄表示,答错率最高的题目是,当与业者发生消费纠纷的时候,依法可以向哪些单位提出申诉?答错率高达98.8%,很多人认为“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委员会”是申诉对象。其实消保会主要任务是消保政策研议与督导政府各部会落实消费者保护工作。而真正受理申诉的是各县市消保官、消基会和企业经营者。

游开雄表示,有81%的学生对于商品应标示哪些资讯于包装上不了解,有高达904位同学认为商品依法应标示“价格”,根据《商品标示法》第九条规范,应标示商品名称、生产、制造商名称、电话、地址及原产地、商品内容、制造日期,而“价格”并不是《商品标示法》规定要标示于包装上的项目。

问卷其中一题是泡面业者常在包装上印制了好几块大肉块的图片,又在图片上印了一行小字“图片仅供参考”。有735人认为,因为业者已经在包装上印了“图片仅供参考”,所以业者行为没有问题,游开雄说,这已涉及广告不实问题,触犯了《公平交易法》第二十一条,遇到这种情形,消费者可以向主管机关“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员会”检举。

消基会在今年8月31日到9月20日,锁定北、中、南区及高屏等四大地区派出志工,请国一学生填答,回收有效问卷1317份。其中不及格占21.7%,至于高分族群占的比例都偏低,分数最高的是1名南区同学拿到97分,分数介于“91~95分”仅25名、占1.9% ,“86~90分”也仅有48名、占3.6%。

消基会董事长谢天仁表示,希望这次调查能作为县市政府消费教育施政的依据,呼吁各级教育单位,于学校教育中加强消费教育,提升下一代的消费者权益常识。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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