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北北基100学年自办基测 续办需教部同意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11月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刘光莹台北6日电)立法院三读修法,高中职招生方式需由教育部会商各地教育机关。教育部说,已核准北北基100学年度自办联测,续办需报部核准;县市若自办基测,需符测验机构专责命题等4原则。

立法院今天三读通过高级中学法第3条条文修正草案,规定高级中学多元入学招生方式、实施区域、范围、方法、招生对象、办理时间、组织分工、名额比例及其他事项的办法,应由教育部会商直辖市、各县市主管教育行政机关后定之。

全国教师会下午发布新闻稿表示,乐见上述修正草案通过,希望教育部尽速订定统一的招生办法,改正各地学校“各自为政”状况,让家长与学生不需再奔波各县市应考。

教育部中教司长苏德祥下午受访说,以往各地区高中职入学招生办法,由各地方自订。但各高中学生来源区域部分重叠,容易造成同一学校、不同县市学生入学机会不均等。

苏德祥表示,教育部将尽速会商各地方主管教育行政机关,预定明年6月底前将招生办法颁布实施。

有关北北基联测议题,苏德祥指出,教育部已核准100学年度北北基自办联测,101学年度如要继续办理,仍需经教育部核准。

他说,其他县市招生区若有自办基测需要,需符合测验机构专责命题、属地原则、保障其他区考生权益、报部核准4项原则。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