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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散装食品 须标产地

中国香菇、韩国水梨 冒充日货要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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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26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魏怡嘉、杨雅民、卓怡君/综合报导〕从明年元旦起,大卖场、超市、超商及百货公司等有登记的公司、商行,除了熟食外,陈列贩售的散装食品,一律都要标示“品名”及“原产地(国 )”,否则将处新台币三万至十五万元罚锾,标示不实者罚得更重,要罚四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家乐福、大润发和爱买等量贩店业者表示,公司目前都会要求散装食品供应商要提供产品原产地证明,并在全台各分店开始陆续标示,会赶在政府法令实施前完成,百货业者也说将全力配合政府。

卫生署食品卫生处简任技正许景鑫表示,有部分消费者对散装食品的原产地或原产国,会有特殊偏爱或排拒,曾有业者谎称散装食品来自日本等国家,借此哄抬价格,因此卫生署推动散装食品标示。

除了民众所熟知的干贝、香菇、鱿鱼丝等南北干货之外,散装食品还包括了水果、鸡鸭鱼肉等,所有卖场、生鲜超市等具有实体店面的场所,都需标示清楚,往后再以中国香菇、南韩水梨等冒充日货,都会被罚。

路边摊因无公司登记不查…但没保证

此外,各地年货大街常可看到在骑楼卖糖果、饼干、花生、瓜子及鱿鱼丝的小摊子,如果业者没有公司登记或商业登记,视为路边摊,不需要标示出品名及产地,但是品质相对就没有保证。

许景鑫指出,卫生署在今年3月即公告“散装食品标示相关规定”,明年1月1日起实施,凡具有公司登记或商业登记的食品业者,陈列贩售场所的散装食品,应以卡片、标签或标示牌,采悬挂、黏贴等方式,显着标示出散装食品品名及原产地。

年底前是宣导期,各县市卫生单位都已跟辖区内的食品业者进行宣导沟通,业者多认为熟食是现场制作,不需纳入,卫生单位也从善如流。

不过,如果是已经制作好再放冷、冷冻或冷藏,如香肠、肉粽或年糕等,还是要依规定标品名及产地;另大卖场常现场贩售刚出炉的面包或吐司,只要在大区域外,标示本区销售物品为国产品即可。

许景鑫强调,虽然1月1日是国定假日,但各县市卫生局仍会派员稽查,民众如果发现有业者未依规定标示或标示不实,亦可向各县市卫生局检举。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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