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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CA 王金平:须先审后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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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27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邱燕玲、曾韦祯、施晓光/台北报导〕马政府有意在CECA签署后再送立院审议,立法院长王金平昨强烈主张必须“先审后签”,既能消弭社会疑虑、促进朝野和谐,立法院决议也能当政府谈判靠山;若“先签后审”,极易流于形式。

王质疑:事后监督有什么用

王金平就质疑,“事后监督有什么用?签都签了,你又能怎么样?”只是让立院沦为形式上的监督而已,不如签署前在立院好好讨论,让协定内容更被人民接受、了解。

王金平表示,CECA一旦签署,就是执政党的政策,“难道国民党立委在立院会推翻掉它吗?”

王金平说,他曾提醒陆委会主委赖幸媛,像这种引起社会关注的议题,应向社会大众告知具体内容,让大家讨论、了解,行政院也应送“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订定协议处理条例草案”到立院审议,立院也应成立“两岸事务因应对策小组”,行政、立法部门可在小组交换意见,这样对台湾、人民、两岸有利的方案就会清楚呈现。

立委:社会先有共识再来签

民进党团干事长李俊毅批评,签署后才送立院审查,正是江陈四项协议模式翻版,民进党团绝不接受如此恶霸专断的做法,CECA签署前必须送立院充分讨论,重大决策还须交付公投。

立委黄伟哲质疑,江陈四项协议、CECA都先签后审,难道未来和平协议也要排除国会参与?这凸显马政府的傲慢。

涂醒哲批评,这是非常不尊重的做法,若立法院不予通过,难道要对中国毁约?CECA应寻求社会共识后再签。

国民党立委吴清池主张,政府与中国签订CECA是重大政策,应先送立院同意后再签署,才能降低社会疑虑。

国民党团副书记长林鸿池建议,政府拟定CECA内容前,应让在野党与社会参与,形成共识后与中国签定,再送立法院审议,阻碍才会比较小。立委吴育昇则认为,国与国签约程序本来就是先签后审,只是因为对象是中国,才会引发争议。

经济部313起北中南办研讨会

〔记者曾慧雯/台北报导〕为了让外界更了解CECA(综合性经济合作协定 )的内容与利弊,经济部国贸局决定自3月13日起,在台北、高雄、台中三地举办一系列“全球经济区域整合及两岸经济合作展望”研讨会。

官员表示,将邀请六大工商团体、智库、学界,以及国内各党派领袖或民意代表共同出席交流,研讨会中将做简报并分析CECA的利弊得失、形式与如何签署等。官员分析指出,签署CECA后的好处包括关税降至零,我国产品外销较有竞争力,但两岸市场必须互相降税,我国部分产业也势必受到冲击。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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