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车牌未注销遭冒用 罚定了

人气: 16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3月17日讯】〔自由时报记者侯千绢/屏东报导〕老旧车当作废铁卖,车牌却未办理注销,事隔9年后,幽灵车牌满街跑遭告发,车主不甘被罚2倍牌照税提起诉愿,仍遭屏东县诉愿委员会以车主无法举证为由驳回。

遭罚款的林姓民众指出,他所有的1部自小客车87年时自行将车牌卸下销毁,车体则以废铁卖给资源回收厂,没想到事隔多年,以监理单位为首的联合稽查小组,96年竟拍摄到林先生自称已“销毁”的车牌。

林先生的车牌被查获时,悬挂在不同车款、不同颜色的车辆,监理单位依法移送屏东县税务局,并以违反牌照税法第3条规定,“交通工具使用牌照有转卖、移用者,处以应纳税额2倍罚锾”,计处1万4千多元罚款,车主不服,去年向税务局申请复查无效后,转向县府诉愿委员会提出诉愿,并提供卖车时的收据当佐证,强调他未将汽车牌照转卖或移用。

屏县诉愿委员会指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规则,车辆报废应该填具异动登记书,向监理单位办理报废登记,同时需将牌照缴还,但该辆车并未将牌照注销,且在96年底被查获同样车号的车牌悬挂在其他车辆,且车体与车籍资料不符。

诉愿会强调,诉愿人既未缴回车牌,也无遗失或失窃报案,又无法举证牌照未移挂在其他车辆的具体证据,税务局依照牌照税法规定,以全年应纳税额2倍的罚锾,于法并无不合,所以驳回该案。

(http://www.dajiyuan.com)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