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家乐福消费券广告不实 罚300万

人气: 2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3月19日讯】〔自由时报记者廖千莹、杨雅民/台北报导〕消费券促销活动首度出现广告不实!根据公平会调查,家乐福卖场黄历新年时推出“用消费券每满三千六百元送七千二百元满额折价券”活动,但事实上满额折价券使用却有诸多限制,但广告未揭示清楚,仅揭示“家乐福提货券、烟类不适用”,涉及广告不实,公平会昨天决定议处家乐福合计三百万元罚锾。

公平会发言人周雅淑表示,据其广告内容,一般消费者会以为只有家乐福提货券与烟品不能用,其余均可用满额折价券折抵,但消费者实际拿到折价券后,折价券背面使用注意事项还有许多不适用的商品类别,包括啤酒、威士忌等烈酒,且不能折抵运费安装、家电延长保固等费用。

公平会认为,家乐福消费券促销活动广告,未将满额折价券使用限制条件清楚揭露,已经涉及广告不实,违反公平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公平会除要求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分别处以家福公司二百五十万元、台湾家乐福公司五十万元罚锾。

国内自消费券上路以来,公平会陆续接获不少促销广告涉嫌不实的检举,家乐福是被罚的第一例。公平会呼吁消费者消费前要看清楚,避免引发纠纷。

家乐福公关经理戴幸芳表示,对此裁决,公司感到很无辜,强调公司后来在活动执行时都放宽处理。待收到公平会正式裁决书之后,再决定是否要申诉。

家乐福并提醒,“消费券满三千六送七千二满额折价券”活动虽已结束,但民众手上持有的满额折价券仍可依规定使用,最长至4月30日为止,权益绝对不会受损。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