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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停车塔31座无照营业 绿议员要求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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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郭美瑜台北2日电)台北市现有40座立体停车塔,台北市议员简余晏等今天指出,其中仅有9座合法,其余31座、3016车格逾期无设施许可,质疑市府放任业者无照营业,疑图利财团,要求政风单位调查。

对此,北市府停管处科长苏先知表示,市府于民国77年依“设置临时立体停车塔暂行措施”、民国80年“空地申设路外停车场暂行办法”,允许业者设立停车塔,使用期限8年,总统马英九担任台北市长任内给予业者3年过渡期,到期后建物需回归是否合法问题,否则必须拆除。

由于多数停车塔仍在使用,苏先知表示,在31座无照营业停车塔中还包括刑事局及交通部所自设的,不过,刑事局因改建而停用,交通部因搬离也未使用。

至于现有不合法停车塔是否拆除,苏先知没有正面答复;他仅表示,设施到期后,将由停管处通知业者及建管单位,依法行政,由于业者仍在营业,每年仍定期进行机械及消防安检,消费者可依停车场的停车塔登记证,判断是否缴交长期或每月租金。

台北市议员简余晏、周柏雅上午在市议会召开记者会指出,台北市共有40座立体停车场,仅有9座合法,31座无照营业,市府放任毫无作为。

简余晏说,小老百姓在路边红线停车、国道超速,罚单动辄新台币数千元,市府对于无照营业的立体停车塔业者仅开罚数千元;此外,市民在路边停车,一天动辄逾200元,3年来市府仅对无照营业业者开单11万余元,作为如同“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

简余晏指出,马总统担任台北市长时,已发现停车塔无照营业事实,仍给业者“过渡期”,业者至今仍无照营业,市府有图利财团或停车塔业者之嫌,要求市府政风单位、交通部及监察院介入调查,限期公布无照营业停车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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