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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李界木对质 将成扁是否有罪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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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苏龙麒台北29日电)台北地方法院审理竹科龙潭购地案,4月1日将进行前总统陈水扁与前科管局长李界木对质,由于李界木在本案中是收贿且负责推动的主要人物,两人对质将是陈水扁是否有罪的关键。

根据高检特侦组去年12月12日的起诉书中指出,陈水扁对于龙潭案积极介入的主要证据,来自于李界木在去年11月21日侦讯中表示,他在去了总统官邸之后,以及与达裕公司签约前,陈水扁希望了解相关进度与经过,因此召集行政院相关人士到总统府开会,并由陈水扁决定先试试第一个方案(也就是国科会先租后买龙潭土地),并希望在1、2个月内完成。

根据这些供述,因此特侦组认为陈水扁利用召开会议采先租后买方式定案,并由前第一夫人吴淑珍收受新台币4亿元佣金,因而将两人起诉。

由于本案陈水扁是否知情,以及是否涉及指示行政院依先租后买方式进行,将是陈水扁是否涉入贪污不法等相关罪行,所以李界木的供述对于检察官起诉陈水扁具有关键性的影响力,因此法界人士认为,本周李界木即将与陈水扁对质,将是陈水扁在本案中是否能脱罪的关键点之一。

原本李界木与陈水扁的对质,台北地院审判长蔡守训是希望排在4月16日再进行,但是在陈水扁要求尽量缩短庭期的要求下,提前到4月1日下午3时30分进行。

由于4月1日当天上午安排陈水扁与前中信金控副董事长辜仲谅对质,下午又安排与李界木对质,辜仲谅与李界木两人在竹科龙潭购地案中,都具有相当关键性的角色,法界人士认为,硬是将两人凑在同一天与陈水扁对质,恐怕无法在一天的庭期内完成,即使当天完成对质,也将影响到陈水扁的诉讼权益。

尤其在李界木部分,由于他的供述是特侦组检察官认定陈水扁涉入犯罪的关键性证据,因此陈水扁与委任律师团应该花费更多的时间,确认李界木的供词可信度,以及全案陈水扁是否涉入相关决策,才是真正替陈水扁着想的诉讼策略,不应急躁的与李界木对质,导致陈水扁的权益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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