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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核废处置场浪费公帑 台监院纠正台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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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淑华台北4日电)监察院调查发现,台电自民国82年起办理低阶核废料最终处置场选址作业,进程缓慢,又浪费7亿余元公帑调查金门乌坵,迄今无具体结果,今天通过纠正台电、经济部、原能会。

纠正案文指出,行政院自民国77年9月发布“放射性废料管理方针”,要求台电应于85年以前完成低强度放射性废料最终处置场址的选择、安全分析、环境影响评估等,但迄今已20余年,仍无结果。

纠正案文认为,台电于87年间评选金门县乌坵乡小坵屿为国内低阶核废料最终处置场优先调查场址的过程,有悖于台电历来评选方式,决策过程有欠周延,最后未获选为潜在场址,但台电却已投入7亿4000万余元的调查成果及相关回馈经费,严重浪费国家公帑。

另外,监察院调查发现,台电在办理小坵屿地质钻探调查期间,因乡民反映会影响采收经济作物“紫菜”,所以台电同意全数办理收购,自88年3月至90年11 月间,共分7次共计采购9993公斤、共计997万余元紫菜。

不过,监察院调查发现,乌坵乡每年紫菜产量只有3000公斤至4000公斤,台电未能控管采购数量,于89年全年间,竟然购买高达6880公斤的紫菜,采购数量已经超过乌坵乡民的总年产量,可见台电数量控管不力。

纠正文指出,90年底紫菜的库存约2086公斤,台电97年2月间委托检验发现库存的紫菜已经无法再拨送食用,证明台电无法有效运用,任紫菜久置而腐败。

监察院调查认为,台电延宕低放射性废料之最终处置时程,台电已浪费7亿4000余万元的公帑,仍无任何成果,主管的经济部、及监督机关行政院原子能委员会皆未能积极督促,显有怠忽,提出纠正。

纠正文指出,目前国内核电厂低放射性废弃物均暂贮存于各核电厂中,至97年12月底止共约19万余桶;核电厂以外的低放射性废弃物,则均存放于核能研究所,累积的低放射性废弃物约计14万桶,另有废弃射源7000多枚则贮存于各核能电厂、兰屿贮存场、核研所等混凝土贮存仓库或贮存沟,皆有待台电兴建完成最终处置场后,才能进行最终处置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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