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身份与工作权 陆配争取与外配一致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3月6日讯】(大纪元记者耿豫仙台北报导)针对大陆配偶与外籍配偶在台取得身份证与工作权的差别待遇,大陆配偶团体6日到立法院请愿,以“反歧视,要平等”的口号,在身份上争取“与外籍配偶同一致”的更大空间。

由国民党徐中雄立委连署的“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正草案”,和行政院的修法版本今日送立法院审议,修正案主张放宽大陆配偶取得身份证的时间,由8年缩减为6年。

在两岸婚姻协调促进会长钟锦明带领下,近百名大陆配偶们上午前往请愿,盼立法院早日将此案排入审议。在钟锦明的口号下,陆配用剪刀剪开了覆盖在头上的渔网,“破茧而出”,表示陆配权益被政府捆绑,和平请愿。


反歧视要平等 陆配外配陈情(中央社)

钟锦明指出,陆配与外配之间,充满了许多不平等待遇。外配只要等4年,就可以拿到身份证,陆配却要8年;而在等待期间,外配可以取得工作权,陆配却是不能,这些都是不合理的规定,希望政府早日解决。

在陈情活动不少陆配拥有高学历,很希望能在台湾有份工作,发挥自己所学,希望拥有合法的身份证。

移民人权修法联盟、世新社会发展研究所副教授夏晓鹃指出,不论是陆配或外配,婚姻移民女性因为母国的贫困与动荡而被迫逃离,以跨国婚姻的方式追寻更好的生活,但却面临污名化的命运。


反歧视要平等 陆配外配陈情(中央社)

她表示,一位高雄吴先生,感受很深,去年2月结婚,但确在高雄移民署面谈四次仍未通过,现在不知如何是好,移民署人员甚至告知还有面谈7次以上也没通过的案例。她希望政府尽速解决大陆配偶的差别待遇问题。

针对大陆配偶团体的诉求,行政院大陆委员会主任委员赖幸媛表示,陆委会已将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正草案列为优先法案,希望先完成身份证取得由 8年缩短为6年修法,下阶段再推动缩减到4年,减低修法阻力,盼大陆配偶能体谅。(http://www.dajiyuan.com)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