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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泄漏国务费案情资 叶盛茂柯承亨遭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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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1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长顺台北10日电)前调查局长叶盛茂及前国防部副部长柯承亨,涉嫌在高检署查黑中心侦办国务机要费案期间,泄漏扁家账户往来明细等资料。台北地检署侦办后,今天将叶、柯两人依泄密罪起诉。

检方表示,由于叶盛茂所涉泄密案与台湾高等法院审理中的泄密案涉有接续犯实质上一罪关系,北检将并由高院审理。

起诉书指出,查黑中心侦办国务费案期间,于民国95年10月12日,透过国防部副部长办公室秘书金辰芯将已封缄的“台高检第30413号函”交给柯承亨。

起诉书表示,柯承亨明知此函文内容为检方侦办前总统陈水扁及家人所涉贪污案件而向国防部函询有关机密外交费用支应情形,属国防以外应秘密之文书,竟将此函文影印密封后,要求金辰芯送到总统府,交给总统办公室人员,转呈陈水扁知悉。

另外,国务费案承办检察官周士榆与检察事务官杨修宗于95年10月13日拜会调查局洗钱防制中心主任周有义,希望中心协助清查陈水扁及其亲友所有银行账户往来明细;由于检方所调阅的账户为调查局认定的重大敏感案件,依惯例须先行陈报局长,周有义便将查黑中心请求调查的函件“台高检第30363号函”交给叶盛茂。

起诉书指出,叶盛茂在接获“台高检第30363号函”后,随即将函文内容所示身份证字号的姓名列表,并于同日某时传真到总统办公室,再由总统办公室幕僚人员转交给陈水扁。

检方认定,柯承亨与叶盛茂涉嫌刑法泄漏国防以外机密罪,今天将全案侦结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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