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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资金持股三成 就认定为中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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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3日讯】〔自由时报记者苏永耀、黄维助、曾慧雯/台北报导〕行政院昨日审竣“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投资许可办法”,除确认经第三地来台的陆资认定为持股比率三十%;另并达成跨部会共识,把陆资投资项目限定在总开放项目数的二十%到三十%间,与外资区隔。这项办法待行政院会通过后,预计月中公告,配套措施则可望在月底前完成,最快6月实施。

配套月底出炉 最快6月实施

经建会主委陈添枝主持的跨部会陆资办法审查,于昨日完成,预计5月完成行政程序后,即可发布实施。陆委会副主委傅栋成昨晚说,陆资认定确定为持股比率三十%,如低于这个数字,将有另一套机制衡酌实际控制权。经济部另表示,为加强审核管理陆资,实收资本额新台币八千万元的陆资投资事业,有义务向主管机关申报财务报表,并接受检查。

经济部长尹启铭说,已规划陆资来台投资的审核管理机制,经第三地来台投资的外国公司含陆资比率超过三十%,或陆资对该公司具有控制能力者,将比照陆资直接投资管理。证券投资超过一定比率,或购买上市、上柜、兴柜股票,累计或单次超过十%者,也视为直接投资。

至于陆资来台背后的身份问题,傅栋成指出,办法将明订若为中国军事单位投资或有军事目的者,则在限制之列;但若属政府掌控的事业机构来台投资,如未涉及国安、垄断性或敏感性项目,则原则开放,例外才禁止。

如违反投资规定者,依两岸条例第九十三条之一规定,主管机关得处新台币十二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罚锾及停止其股东权利,并得限期命其停止或撤回投资;届期仍未改正者,并得连续处罚至其改正为止。

将来的运作面,傅栋成表示,将会由经济部投审会成立相关审查机制。

中资投资项目 限在二至三成

傅栋成另说,为让陆资来台循序渐进,在开放的投资项目里,陆资限定在二十%到三十%之间。他并坦承,在公共工程方面,两岸看法不一样,我方希望对岸来台主要在BOT,但他们希望来包工程;因此,短期的成效可能有限。

目前已确定的开放陆资来台投资项目,在制造业两百一十二项中,将开放六十五项,约占三成,包括中草药、汽车、纺织、橡塑胶制品制造业等,晶圆及面板暂不开放。服务业一百一十三项中,将开放廿三项,约占二成,包括批发业、零售业、观光旅游、海空运等,但涉及学历认证、专业证照或必须考量业者适应能力的服务业则暂缓开放。公共建设八十一项中,将开放十一项,约占十四%。

尹启铭表示,未来将视陆资来台投资对台湾整体经济、产业及社会的影响,配合第二阶段开放项目,再订定投资限额、投资比率,并视需要针对特殊产业的投资案进行专案审查。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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