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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虚报受扶养亲属罚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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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20日讯】(据中广新闻张雅惠报导) 纳税人报税,受扶养亲属愈多,免税额就愈多,不过,小心偷鸡不着蚀把米!“故意”虚报人头,除了补税,还要罚补税金额的一倍。故意虚报指的是,受扶养亲属已经死亡,或者把别人的爸妈拿来当自己的爸妈;如果虚报外甥、侄儿等其他亲属,会被剔除,但不会受罚。

受扶养亲属,享有每人七万七的免税额,如果年龄超过七十岁,免税额提高到十一万五千五,于是有纳税人列了祖宗八代。台北市国税局大同稽征所股长洪淑贞说,如果是叔、伯、外甥、侄儿等其他亲属,没有同住在一起,也提不出扶养的证明文件,一律会被剔除,村里长证明已经不能来当举证文件;如果明显是“故意”虚报,不但要补税,还要罚一倍罚锾。

“我们有罚过这样的情况,故意把身份证字号填错,或者是,这个人是他的外甥,他故意填成子女,或者把别人爸爸的身份字号,变成他自己爸爸的身份证字号”

另外,如果所得很低可以不用报税,今年的门槛如果是单身又没有受扶养亲属,年所得不到十五万,夫妻没有受扶养亲属合计年所得不到三十万,不过,如果可以退税,还是要申报才能退税。如果当年度有捐赠,捐赠金额大于所得,也要申报才能退税;如果后知后觉,在国税局核定之后,才主张有捐赠的事实,将无法再补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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