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义消保险无共识 台立院择期再审

【字号】    
   标签: tags: ,

【大纪元6月8日讯】(大纪元记者耿豫仙台北报导)2008年台湾地区火灾发生共2800多起,以平均每天8次的频繁概率,迫使义消的风险被提出正视。台湾的正式的消防人员8,000多名,义消人员高达31,825名,危险性不下于消防人员,但各级政府因财政状况不一而保障有所不同,几次因公殉职的义消保险理赔金差异很大,引发争议。

有鉴于此,8日立法院内政委员会,立委蔡锦隆提案增订消防法第三十条之一,由中央统一投保,照顾高风险义消人员及家属的权益。

内政部次长林中森表示,内政部乐观其成配合推动,建议修正蔡委员提案条文,保险额部分,参考公教人员团体意外险及多数消防机关为义消保险金额,以300万为上限,估计31,825名义消,所须保费总额为2,546万元。

为义消争取更多的权益,立委们都有共识,但内政部要依公务员齐头式的平等,300万元降低义消舍命打火的折扣,引起立委们的反弹。

提案立委蔡锦隆补充,义消和公务人员不一样,如全国统一投保,能降低政府的投保成本,避免高风险区少数保险业者提高保费;政府给予从事公益者相当合理的照顾,公平并鼓励民众踊跃投入公益。

立委翁金珠表示,目前各县市的保险金额几乎都超过300万,甚至台中市也有550万,蔡委员的用意是交由中央统一投保,不致有太大的落差,内政部应该重新评估。

立委黄昭顺同时提案将义警、义交、义消、民防及巡守队员义务性人员一起纳入中央投保之对象,此一提案得到多数委员连署。

林中森同表认同说,同样贡献,应享有同样的保障,下个月会详细统计评估。(http://www.dajiyuan.com)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