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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政院明讨论国土法草案 赋土石流区迁村法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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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1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何旭如台北10日电)莫拉克台风重创台湾,多处村庄遭土石流灭村,行政院明将讨论国土计划法草案,未来国土法若顺利立法,将使土石流危险地区居民搬迁等争议议题,得有正当法源可管理。

莫拉克台风使南台湾多处遭“灭村”,农委会发布数百条土石流红色警戒,今天虽已调降,但土石流红色警戒仍有244条,分布在9县35乡117村,土石流黄色警戒有613条。

营建署官员表示,地方政府虽会依土石流警戒等强制撤离居民,但有些地区其实已不适居住,民众若在危险地区居住,不仅危险,每因风雨灾等造成伤害,事后社会也需付出庞大成本。

官员指出,土石流地区的迁村议题讨论多年,但碍于无直接法源,实际迁村案例少之又少,所以很少迁村。

官员表示,国土计划法赋予土石流区迁村、高山农业等争议议题管理法源,属急迫性的国土保安及生态保育区,例如常发生土石流地区,可强制迁村,或以最高10年缓冲期,辅以权利保障、补偿救济等机制,协助迁村,降低潜在灾害。

“国土计划法”草案早自民国80年即开始研拟,期间几经政策配合修正、民间开发利益冲突等,始终未能顺利立法;内政部营建署日前完成国土法草案,明天将提报行政院讨论。

营建署表示,一旦完成立法,“国土计划法”将成为台湾国土永续发展的最上位法源依据,强调绝非解决淹水、土石流的“万灵丹”,但若经彻底执行,可大幅提升国内水土保持、国土保育力,降低土石流、淹水、河床侵蚀等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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