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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18灾校生异地开学 就学补助也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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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2日讯】(大纪元记者庄丽存台北报导)国中小学即将开学,台湾教育部将高雄县、屏东县、南投县共18所受灾国中小学,必须“异地开学”的1,335位学生,改到其他学校、社区活动中心及道场上课。同时再度放宽灾区学生的就学补助认定标准,只要经学校导师认定为受灾学生,就可免收代收代办费及午餐费,高中职、大专受灾学生则可以“先受理、再补证”,全额减免学杂费、申请免费住宿。

教育部预估,因风灾申请就学补助的学童,新学期将超过1万人。

教育部国教司长杨昌裕表示,需要6个月长期安置的有13校,包括高雄县那玛夏乡三民国中、民族国小、民权国小与民生国小、六龟乡宝来国中和宝来国小;屏东县雾台乡雾台国小;南投县隆华国等,都以就近安置为原则。

此外,6个月以下“短期安置”的学校为高雄县桃源乡5校,包括桃源国中、桃源国小、樟山国小、兴中国小和建山国小,学生都安置在和春技术学院。至于嘉义县有8所学校共403名学生,因交通中断,仍在评估何时开学。

杨昌裕表示,嘉义县政府原说阿里山乡的联外道路可在9月15日抢通,但现在看来并不乐观,必须在8月26日前视道路抢通状况,才能决定如期开学或是延期复课。

有关就学补助认定标准,教育部次长吴财顺指出,对于国中小受灾学生只要学校老师认定,就可免收代收代办费及午餐费。高中职和大学部分,只要父母一方死亡、失踪或是重伤,房屋倒塌,学生本人重伤,或是学校认定学生有生活困难,都可以减免学杂费,最多连续3年。而高中职生还可获每学期新台币1万元的伙食费补助、大专校院学生每月则可获6,000元生活费补助,但以6个月为限;提出申请受灾生应在学期结束前提供相关证明,学校不得拒绝。

此外,吴财顺说,灾户学生还是可以申请学产基金急难救助金及住院死亡补助金,请各级学校先受理,超过法令规定部分,教育部会挹注预算补足。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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