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法务部:风灾罹难家属应注意继承规定

人气: 2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8月2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长顺台北22日电)莫拉克台风袭台,造成灾区逾百民众死亡,法务部提醒罹难者家属应注意有关继承的相关规定,并建议在继承前应到法院办理清算程序,避免未来继承或债务争议。

法务部指出,依民法第1138条规定,死亡者的配偶、直系血亲亲属(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法定继承人,但是有优先顺序,原则上由先顺序的继承人和死者的配偶共同继承,如果前一顺位继承人都抛弃继承或死亡时,才由下一顺位继承人和配偶共同继承。

法务部表示,继承人如果不想继承,必须在知道自己得继承之时起3个月内,检附书面资料向被继承人过世时住所地法院办理抛弃继承,并以书面通知下一顺位的继承人。

至于抛弃继承所需的书面资料,包括“抛弃继承声请状”、“死亡亲人之除户户籍誊本”(如户籍尚无死亡记载,应同时提出死亡证明书)、“抛弃人户籍誊本、印鉴证明、印鉴章;“继承系统表”、“抛弃通知书收据”(已通知下一顺位继承人的证明),相关书状可参考法务部网站。

法务部指出,依现行民法第1148条第2项规定,继承人必须清偿继承债务。为早日厘清被继承人生前遗留下来的财产关系,也避免债权人日后一一出现请求继承人清偿债务,法务部建议,在继承遗产前,继承人应向法院声请进行清算。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