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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再提具保停止羁押 法院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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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6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明翰台湾台北综合报导)中华民国前总统陈水扁在台北地方法院宣判前,向承审合议庭声请具保停止羁押。台北地院认定,陈水扁被羁押的原因及理由仍然存在,15日驳回陈水扁声请。而陈水扁拿到判决书仔细研读后写下“对911判决的10点意见”,他批评这次判决是违宪、违法,办绿不办蓝,办扁不办马的选择性审判。

台北地院已于11日一审宣判扁家4大案,但陈水扁遭北院延押期限到25日才届满,在全案移审台湾高等法院前,北院仍可决定陈水扁相关声请的准驳。

法院裁定书指出,依检察官起诉罪嫌,足堪认定陈水扁犯罪嫌疑重大,且陈水扁与家人以洗钱到海外方式藏匿的金额,高达新台币10余亿元,至今尚有5.7亿元的钜款仍未查扣,难保扁无逃亡动机。

法官认为,依相关证人证述,陈水扁在获悉洗钱情事遭查觉后,随即设法湮灭事证,可见扁对曝光的款项,有积极变造、湮灭证据情事,为确保日后审判及执行程序完成,陈水扁仍有羁押必要。

陈水扁对一审判决有10点意见

众所瞩目的前总统陈水扁案件一审在9月11日宣判后,陈水扁拿到判决书仔细研读后写下“对911判决的10点意见”,他批评这次判决是违宪、违法,办绿不办蓝,办扁不办马的选择性审判,还强调,司法碰到蓝色、遇到马统总都会自动转弯;文中,陈水扁心中的不满表露无遗。

陈水扁强调,这是十足的政治性案件,因为他主张台独、一边一国、台湾入联等主张与坚持,才被入罪。

陈水扁也质疑,这是百分之百的道德审判,因为从检察官侦办、法院审判,充斥中国古文、帝王封建、良心、道德等语言,不是依证据论罪,而是古代县太爷身兼判官的道德审。

陈水扁还说,总统的国务机要费在60年叫特别费,历经两蒋迄今改称国务机要费,包括前总统李登辉、总统府主计、会计单位、原起诉检察官陈瑞仁等都说国务机要费视同特别费,依惯例申领结报,惟独蔡守训却认为两者不同,就只为了判马总统无罪,陈水扁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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